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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

2020-03-12 A- A+

  敲诈勒索2000元以上的可以立案侦查,对于2000元以下的敲诈勒索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而按照行政治安事件来进行行政处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

  一、敲诈勒索多少钱立案侦查?

  根据各地经济收入、案件情节、后果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

  二、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对于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程序的涉案金额所需要的立案侦查标准也是不同的,另外还应当对具体的情况进行判罚处理,涉及到严重的或者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还需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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