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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开发项目可以直接占用耕地吗?

2018-07-20 19:12:37 A- A+
王某有家庭承包土地8亩,以省政府为建设“北山区”的商业开发项目而征收。后经查询得知,王某的承包地未在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王某于是以该省政府征地批复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由,要求撤销。问:商业开发项目可以直接占用耕地吗?
回复:
     来自 面条 的回答
    2018-07-20 19:13:36

    商业开发项目占用耕地前提是耕地已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能否转为建设用地,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即在建设用地区范围内,可以转为建设用地,否则将不得转为建设用地。本案中,王某的承包地未在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而本案商业开发项目征收王某承包土地进行建设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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