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问题问答 > 土地问题

如果土地流转协议没有约定期限应当如何处理?

2018-08-13 19:49:32 A- A+
 描述:河北某地村委会将集体土地流转给某公司,但是流转协议中并没有约定流转期限,此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
回复:
     来自 yuyaguang 的回答
    2018-08-13 19:52:08

    流转协议中没有约定期限的要分情况处理

           如果土地流转协议没有约定流转期限的,首先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流转期限;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视为不定期的流转。但应当注意:第一、流转的期限不能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第二、流转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而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用于非农业建设,又没有约定流转期限,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属于林地承包经营外,承包地交回的时间应当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者下一耕种期开始前。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对方当事人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应予支持。
    2、《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条评论
    游客
增加回复信息
标题 *标题请勿重复
回复内容
匿名回复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