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被征收人的
宅基地尚未被合法征收为
国有土地的情况下,就直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实施拆除,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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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15:31:28
宅基地在没有被合法征收的情况下不能对房屋进行拆除。政府要对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实施拆除的话,必须先依法取得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复依法将被征收人的宅基地批准征收,并履行安置及公告等程序后,才能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拆除。
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