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的
农民将农村
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如果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话,承包人是否有权获得
征地补偿款?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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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0 18:31:17
征地补偿款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力在村民会议或者基于村民会议的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会议是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所以,是否能获得征地补偿款,首先是基于其是否是集体成员的身份,再结合承包经营权来统筹考虑。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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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7 19:15:25
获得征地补偿费的基础是具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即使承包人落户小城镇,哪怕搬迁至城镇居住,原土地发包方也无权收回承包地,承包人依然具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在承包地被征收时,承包人有权获得征地补偿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包方全家迁至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户口,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原发包方是有权收回承包地的。如果承包地已经被收回,那么,即使土地被征收,也是无权获得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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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7 19:15:17
获得征地补偿费的基础是具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即使承包人落户小城镇,哪怕搬迁至城镇居住,原土地发包方也无权收回承包地,承包人依然具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在承包地被征收时,承包人有权获得征地补偿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包方全家迁至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户口,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原发包方是有权收回承包地的。如果承包地已经被收回,那么,即使土地被征收,也是无权获得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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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5 20:09:00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土地的农民落户到小城镇后,其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或者依法进行流转。如果其承包地被国家依法征收的话,承包人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法律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