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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彬县义门镇闫子川村村民土地违法被占案案情简介

当事人是陕西省彬县闫子川村村民,对合法享有的承包地一直进行耕种。在2013年的时候,彬县人民政府在没有征地批复等合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实施征收当事人的承包地,用来进行红岩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设,且没有对当事人进行任何补偿和安置。当事人委托北京农权律师联盟代理,由姜文莹律师主办。
证据
文书
判决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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