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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红柳村华鹏杰保温建材有限公司行政赔偿案案情简介

该案发生于青海省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红柳村,委托人系华鹏杰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岩棉及保温材料批发零售、外墙保温工程。2013年8月15日,委托人经与郭勒木德镇红柳村村民委员会协商一致,签订《租赁合同书》,由委托人租用该村一块空地,面积6000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2017年4月6日至9日,郭勒木德镇人民政府和格尔木市西城区行政委员会内设机构城市管理局在没有法定职权和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委托人厂房并拉走公司的经营设备、货物和原材料,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委托人重大经济损失。委托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委托北京农权律师联盟代理,由王蕾蕾律师主办。
证据
文书
判决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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