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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公民都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018-08-16 A- A+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条的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本案发生在北京,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巴桑是藏族人,他有使用藏语进行诉讼的权利,北京市某公安派出所应当为巴桑提供翻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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