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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有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18-09-12 A- A+
      可以。利害关系人有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当发现他人的诉讼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应该向法院主动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二、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有两类: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俗地讲就是一人对打原告和被告,该第三人既不同意原告的诉讼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答辩意见,对原被告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在民事诉讼中处于类似于原告的法律地位、而本诉中的原被告处于类似于共同被告的诉讼地位。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俗地讲就是跟原告或者被告一伙打另一个原告或者被告,该第三人对本诉中原被告的诉讼标的并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本诉中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其有有利或不利的后果产生。其又可分为原告型第三人(第三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有可能协助原告的主张,帮助原告胜诉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被告型第三人(第三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有可能协助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主张,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法院无权追加或原被告无权申请追加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四、结合本案目前阶段陈妻刘女士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某妻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财产如无特殊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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