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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何为

2020-01-11 A- A+

  《辩护人》 -法律人何为-

  《辩护人》 : 法律人何为?

  韩国电影《辩护人》 在韩国盛极一时。 我看此片, 几度落泪。时至午夜, 天地俱寂, 远方与希望, 隐藏在巨大而静默的黑暗之中。触景生情, 随手写道:“如果你是法律人, 一定要去看《辩护人》, 不论你是律师, 是法官, 是检察官, 是警察, 是最普通的法务人员, 你会在电影当中找到自己, 并在现实当中找到方向。 如果你不是法律人, 希望你去看《辩护人》, 不论你是父亲, 是母亲, 是丈夫, 是妻子, 是儿女, 当你的身边出现了宋佑硕式的律师, 请理解他, 支持他, 善待他。 ”电影的主角宋佑硕律师, 原型是韩国第 16 任总统、 后来跳崖自杀身亡的卢武铉。 因此片中的每一幕, 都浓缩了韩国民主转型的血泪史。 韩国人为之涕泗横流, 缘于电影触痛了他们的历史伤口。国家的转型与公民的转型, 两者相互成就, 最好同步发生。 最起码, 公民的转型不能迟于国家的转型, 公民无法崛起, 国家便无法彻底翻身。 宋佑硕从商务律师转型为政治领袖, 正对应韩国在 1980 年代的天翻地覆。《辩护人》 的主题, 即以宋佑硕的转型, 呈现韩国的转型, 以宋佑硕的精神历程, 呈现韩国民主化的崎岖血路。

  宋佑硕从逃避政治, 两耳不闻民主的呐喊, 到纵身跳入政治之河,中流击水, 历史背景是 1981 年的“釜林事件” 。 如电影所示, 这是一起冤案, 出自全斗焕军事独裁政府的捏造。 釜山地区的大学生及大学出身的活动家共 22 名青年, 被指传阅危险书籍, 并在戒严的情况之下进行非法聚会, 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反共法》、《集会示威法》 等, 遭到拘留处理。 片中的朴镇宇, 即这 22 名青年之一。这大抵便是我们常言的“敏感案件” , 律师一般都不愿接手, 唯恐引火烧身。 宋佑硕代理此案, 担任朴镇宇的律师, 第一个原因是为了报答当年朴镇宇的母亲对他的一饭之恩, 他虽犬儒, 却非无情, 朴镇宇被捕之后, 朴母绝望的哀求令他肝肠寸断, 寝食难安; 第二个原因在于, 对此案介入愈深, 他愈发意识到, 这个国家的政治何其专横,法律何其沉沦, 此前他似乎不知(到底是不能知, 还是不想知呢) 政治犯, 不知非法拘禁, 不知刑讯逼供, 不知此案的审判形同走过场……如果第一个原因, 可以归结为报恩, 第二个原因, 可以归结为义愤, 那么第三个原因, 不妨归结为责任与义务。 宋佑硕接手此案, 他的助手竭力反对, 理由十分生动: 宋律师面前的八字豁然开朗, 使劲踩油门都不够, 怎么能踩刹车呢? 宋佑硕答道: “想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 ” 这是一个父亲的责任与义务。 作为律师, 他坚信朴镇宇无罪, 无罪就要收到无罪的判决, 为了这一结果, 他不惜“把自己安稳的人生一脚踹了” , 这是一个法律人的责任与义务。

  基于义愤的抗争, 也许慷慨激昂; 基于义务的抗争, 方能坚忍一心。记得一位智者说过: 专制最邪恶的地方, 不是剥夺了 你的自由,而是豁免了你的责任与义务。 丧失了自由, 你只能成为奴隶; 忘却了责任与义务, 你将永远成为奴隶。 自由被剥夺已经十分可怕, 更可怕的是, 我们忘记了什么是自由, 忘记了捍卫自由、 反抗专制, 人人有责。

  律师的义务, 在于守护法律。与恶法的斗争, 最能考验一位律师的智慧和勇气。 你可以承认“恶法亦法” , 更必须指出“恶法亦恶” , 直指其恶, 这是勇气; 依法搏击, 这是智慧。 譬如你拿《国家安全法》 来搪塞, 我便以《宪法》、《刑事诉讼法》 来反击。 假如对方一举撕破了恶法的遮羞布, 将政治系统切入无法状态, 宋佑硕只能上街了: “当国民无法行使法律权利的时候, 作为法律人, 我更应该走在最前面, 这才是真正的法律人的义务。 ”

  一个宋佑硕, 只能是孤胆英雄, 无法改写法治的悲剧; 一万个宋佑硕, 同心协力, 才能成就法治的伟业……电影最后一幕, 当宋佑硕站在被告席上, 釜山 142 名律师, 共有99 人出庭为他辩护。 这构成了《辩护人》 的高潮。 同为律师, 宋佑硕在支撑法治的上限, 那 99 人则在抬高法治的下限。 两者都不可或缺。

  《辩护人》 终结于宋佑硕含泪的微笑。 一身白色囚衣的他, 输了自由, 却赢了正义, 输了现在, 却赢了未来。 只是在我看来, 这悲壮一幕的意味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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