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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如何规定管辖与适用

2017-04-29 A- A+

  行政处罚如何规定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要适用行政处罚必须是实施了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并且未超过追究时效。下面由农权法律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二、行政处罚如何适用

  (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

  2、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

  3、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4、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

  1、不予处罚。

  根据规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从轻或减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依照处罚的下限或者略高于处罚的下限给予处罚,但不能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给予处罚。如,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2000元,减轻处罚1000元。

  根据规定,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关于从重处罚问题。

  《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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