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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和其依附的土地同时被征收,不能只征收房屋不征收土地;但是,可以直接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对土地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收回即可

农权律师办案笔记(三十六)

2018-01-09农权律师事务所 A- A+

   编者按:刘某的宅基地及房屋被违法征收,其与村委会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并没有相关的征地批复能够证明刘某的宅基地被合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1、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单独征收,其征收的前提是土地征收。一方面房屋被征收为国有后,具有国有的性质;另一方面,集体土地没有被征收,仍是集体的性质,两者之间无疑是矛盾的,也严重违反了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和房屋性质不统一)。因此,不可能只征收房屋不征收土地。
 
  2、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单独征收,因为房屋是私人的财产,所有权不归国家。因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需要实行征收制度。但是由于房屋下的土地的所有权本身就是国家的。因此,不存在征收国有土地的情形。
 
  3、国有土地尽管不像集体土地那样需要实行征收制度,但是毕竟个人或单位对其只享有使用权。房屋被征收后,必然涉及土地收回问题,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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