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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起“普法责任制”的时代责任

2017-09-09蒋新华 A- A+

  以案讲法、据案释法能够促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人民法院广泛开展法治宣讲,适应时代的呼唤和人民的期盼,大有可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提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人民法院广泛开展法治宣讲,适应时代的呼唤和人民的期盼,大有可为。这是因为,以案讲法、据案释法能够促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宣讲将枯燥的法律条文变为形象直观的法理释放,虚实对接,动静相宜,相得益彰,让鲜活案例的感性展示,转化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理性思考,接地气、聚人气,推动普法更加入心入脑,让法治信仰逐步走进人们心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调坚持普法工作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全民普法实效的重要抓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由一般性要求变成刚性约束,必将促进全民普法工作转型升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法治宣讲的根本在于,通过细化、实化普法责任,宣讲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实时普法、精准普法,紧随执法办案辨法析理,使普法由静态变为动态,定期变为定向,深入细致地阐释裁判的法理、事理、情理,有利于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适用,尽快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振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信服、信任和信心,提升司法公信力。

  法治宣讲将执法办案与普法紧密联系起来,具体的司法方式就是具体的普法方式,强化现场普法,让执法办案现场成为普法第一现场,案件当事人可以经历一场法治洗礼,学会用法治理念、思维和方法思考问题,把自己的亲身感受和收获向身边人传播,形成辐射效应,增进对人民法院司法的认可,减少对司法的猜疑、不满和误解。法治宣讲的效果同宣讲形式密切相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随时宣讲相关实体法、程序法,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用真情、动真心、使真劲来释放司法实践的宣传教育功效,渗透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让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真实、直观地接受法治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法治宣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督促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久久为功,可树立其对法律的真诚信仰。

  立足审判岗位,按照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建立法治宣讲的以案讲法、据案释法制度,成为当前人民法院的当务之急。要充分运用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法律疑问,用现成鲜活的典型案例阐释法律,主动对接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需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解疑释惑。同时,一如既往地开展案内案外宣讲、教育、引导,不断增强法治宣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注意总结和提炼丰富活泼的宣讲形式,推广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宣讲做法,尽力使宣讲达到预期效果。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保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广泛应用,当前正处于“互联网+”的变革时代。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法治宣讲,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占领网络空间,是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网络媒体传播空间不分地域,互通互联,特别是“微电影”、“微视频”以及H5等传播手段,长短相济、动静相宜、生动鲜活、有滋有味,能够让法治宣讲“唱起来”、“跳起来”、“活起来”,有声势、有效果。在借助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栏、楼宇广告等媒介平台普法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讲,增强法治宣讲的感染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更好地运用本系统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创新形式、打造亮点,广泛开展法治宣讲。

  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譬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等,都是法治宣讲的重点。办案人员在处理涉及这些领域案件时,要用质朴清新、雅俗共赏的语言,将良心和善恶标准、是非观念融于其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讲解和法律宣传,逢案必讲,形成制度,正确引导舆论。同时,健全普法责任制报告和考核评估、评价体系,健全法治宣讲普法资源共享机制和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推动法治宣讲蓬勃开展。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法律的基石,法律只有以道德做铺垫,才能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遵循德法并重,德法兼容。因此,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于法治宣讲,树立价值导向,维护公序良俗,引导人们崇德向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蓝图绘就,任重道远,法治宣讲大有可为。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资源优势,深化“法治六进”,积极参与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合唱”中去,自觉担当普法的社会责任,开展卓有成效的法治宣讲,源头活水汇成大河奔流,凝聚深入人心的法治信仰,集结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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