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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进行时,别忘把这些人登记上可多领半亩地

2017-11-15 A- A+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被“城镇”消化,农村的土地以各种的用途被征用已经是一件常事。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遇上征地,那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缓解经济压力(不少人甚至因为土地被征用而一夜暴富,特别是城中村、城市周边的农村);而忧的是,自家的地被征后到底该拿多少钱?给的是否合理?总感觉被人牵着鼻子走,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农民注意,农村土地确权进行时,别忘把这些人登记上可多领半亩地

 

  如今,农村大部分地区已经进行过土地确权登记了,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已经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书,证书最重要的是户主及其共有人这栏,关系到以后一家人的利益,那些人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呢?

  第一种【在读大学生】农村学生上大学时自己或者学校规定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学校所在地,但是在土地确权时依然按农村户口处理,可作为共有人一并登记。

  第二种【 新生儿】以前97年后出生的新生儿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是没有土地分的,但现在在二轮承包期之内出生的新生儿,且是本村户口的,是可以登记在土地共有人一栏,遇上征地,一样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

  第三种【外嫁女】外嫁但是户口没迁出去,也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在册,也可享受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权,但是注意婆家和娘家只能选择一方登记(若是娘家人全亡,可登记在外嫁女名下);

  第四种【进城工作的人】在城市的体制内工作的人不能作为土地共有人,在城市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 。

  第五种【退伍回村的军人】这类人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册。

  农业一点通物别提醒: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固定资产了,户主是这块土地的权利人,若是户主去世,确权证上的共有人可以继续享受土地权益或者从共有人中推选出一位户主,但要是没有共有人,那么土地就将作为空闲土地被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所以共有人这栏一定要认真仔细、考虑周全地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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