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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续签 注意这些要点

2018-05-25 A- A+
 

  在职场上,绝大多数员工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说到期合同自然会终止。这个时候,如果企业还想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这里面有个情况员工必须注意,就是续签合同的时候企业可能会说因为经营压力或者效益不好的原因降低工资福利待遇,员工就要小心了。

  这个时候如果员工接受了企业的这种合同条件,肯定吃亏了,工资少了嘛;但如果员工因为公司续签合同降低待遇而不再续签了,选择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一定要记住,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个秘密单位是不会说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牢记于心,要是不知道这个就两手空空走人了,那真的是亏大了,而且干的时间越长亏的就越多。

  

记住了,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有个秘密单位不会说,不知道亏大了

 

  我之所以把这个讲出来,是因为在实际的工作中有老员工吃了这方面的亏,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不知情的人。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有法律依据的,并非空穴来风,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看到没,上面这条法律条款通俗说就是企业打算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合同里面的约定条件跟之前的合同一样或者有所提高的话,员工不愿意续订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就是员工自己的原因了,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企业把合同里面的约定条件降低了,比以前待遇差了,这种情况下员工拒绝续签合同,那么合同终止是可以拿经济补偿的。

  举个例子大家就更明白了,之前的合同约定你的工资是3500一个月,现在续签合同给你降到3200,那么你拒绝签这样的合同,企业就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如果你之前的工资约定是3500,现在续签合同企业还是给你3500,你不同意续签,那么企业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看到没,续签劳动合同里面有很大的学问了,所以员工必须要清楚的知道,否则遇到类似的情况,不知道就会吃亏的。

  现在我把这个小秘密告诉你,希望对你遇到这种情况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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