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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动宅基地适度“合法买卖”

2019-02-11 A- A+

 


  根据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最新消息,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月15日正式公布了我国将开始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大家都知道,此前国家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之后,是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的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因此打开了承包地流转的口子;

  此次宅基地“三权分置”,姜大明表示,除了集体所有权不变,要保障宅基地农户的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合法买卖,城里人可以随意到农村买房了呢?

  ①“放活”使用权,必然推动“宅基地流转”

  2014年12月,我国正式确立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拉开新一轮“土改”的序幕。

  承包地三权分置在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放活”经营权(即经营权可以流转出去)。确保了流转、外租之后承包权还在农民手上,而工商资本可以“租用”经营权,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经营农民的土地。

  三权分置和土地流转,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流失后的土地闲置问题。农民可以进城打工之后外租闲置的土地,收取租金;农村创业者可以通过土地流转集中土地,实现规模化、机械化。

  现在宅基地“三权分置”,资格权即相当于承包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相当于承包地的经营权,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以后可以类似于承包地经营权一样流转。

  ②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买”宅基地

  国土资源部虽然表态要“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加了个“适度”的前提。姜大明部长解释说,因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还是不能开,否则,会出现大量城里人进城买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的情况,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农民的利益难免受到侵犯。

  换句话说,以后宅基地所有权要在“合法范围之内”交易。

  ③三权分置后,小产权房会“合法化”吗?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农民在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集体企业用地等)上建的房子,这类房子由于价格低廉,收到市场欢迎。但因为没有正式的“产权”,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小产权房交易一直处于“灰色地带”。

  宅基地三权分置后,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会不会“合法化”呢?笔者估计仍然是会按照“适度”的原则,部分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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