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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回迁房的公摊面积近一半:恐怕有违惠民初衷

2020-07-06光明网 A- A+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部分回迁户反映,回迁房的使用面积和当初的协议面积差别不大,而建筑面积却“膨胀”了许多,这也导致公摊系数变大,其中个别房子一半是公摊面积。如果想入户就得补差价,而部分居民交纳不起几万元的补交费用,至今未办理入户手续(7月5日《生活报》)。

  棚改回迁房的公摊面积近一半?这个公摊系数令人震惊。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经查阅新闻,原来这个拆迁项目已经进展八年,早在2018年就因“史上最霸气公摊”被推上风口浪尖,如今过去快三年,老问题仍然如钉子般杵在原处,苦的只是拆迁户们,不补差价就办不了入户手续,有房难回。

  虽然这些年废除公摊面积的呼声越发高涨,但它目前仍是国内楼市行业的惯例,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公摊面积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但即使是在商品房市场,公摊面积大多数也在约定俗成的范围内,甚至达到30%的公摊系数就已经超出人们认为的合理范围而备受指责,也难怪50%的公摊面积被冠上了“最霸气”的帽子。它的“霸气”还体现在,事前拆迁补偿协议的描述与建成后的情况并不同,拆迁户们完全陷于被动。开发商则称因政策调整,增加了电梯等公摊区域,以提高公共环境和居住舒适度,协议的使用面积并不变,但是增加的公摊面积需要再交钱。

  一般来说,公摊面积大或许意味着公共区域环境更好,更符合豪宅配置。但因棚改政策获得的回迁房需要多“豪”的公共环境?拆迁户连十几平的补交款都拿不出,拆迁项目开展8年都未能搬进新家,所谓“公摊面积大则居住舒适度高”的理由站得住脚吗?公摊系数高本身就不匹配回迁房的定位,强制高公摊更是违背了棚改政策惠及群众住房条件的初衷。

  开发商与拆迁户已经僵持在这个困局三年多,为何始终未能解决?相关监管部门为何会通过这个奇葩的回迁房设计方案?在此问题的解决中又扮演了何种角色?目前尚未有足够多的信息判断,但非常明确的一点是,棚改区的居民利益已经遭到严重损害,双方僵持的终结之道不应该只有拆迁居民认栽交钱补差价这一条路,不合理的公摊设计不应由居民买单。希望在接下来的新闻中,能看到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主动解决问题的身影。

  关于回迁房公摊面积扯皮的事不止在一地两地出现。除了少数地区的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单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笼统规定,在解决一些复杂的房地产交易时,并不奏效。尽管公摊面积因房而异,但回迁房、棚改房等房屋因其特殊性质,在此问题上应有一定标准的统一建造要求,至少不能让等着住新房的回迁群众因此而牺牲掉数年的安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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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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