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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重建公众对“高考公平”的信心?

2020-07-09刘显刚 A- A+

  近段时间,有关“高考公平”的舆情持续不断、高潮迭起。

  现在来看,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仝卓事件似乎只是导火索,涉及的只是违规修改学籍。相比之下,陈春秀、苟晶等受害者在高考中被冒名顶替事件,其性质更为恶劣,后果也更为严重。

  据媒体报道,山东省复查后发现,有两百多人涉嫌高考冒名顶替入学并取得学历,江苏省灌南县也被曝有千余人顶替学籍高考。再联想到前些年时有披露的高考冒名顶替事件,显而易见,“高考顶替”已非个案和孤例,而是涉及多个省份、跨越多个年份的持续性违法违纪现象。

  我国高考向来以竞争惨烈而闻名世界,但人们之所以还愿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就是因为相信,虽然这“独木桥”不好过,但只要个人足够努力、足够优秀,就可以脱颖而出,甚至因此改变命运。更因为人们相信,虽然现实与“人人平等”的理想还有相当的距离,但至少,“高考面前人人平等”有着坚实的制度和规则保障。

  然而,随着高考冒名顶替等类似事件的不断曝光,多年来在公众心目中建立起来的“高考公平”的信念之墙正面临着严重的冲击乃至崩塌的危险。如果此类丑恶事件不能得到严厉查处和铁腕整治,想要全面恢复公众对“高考公平”的信心,恐将遥遥无期。其后果,对于国家和民族而言,无疑将是灾难性的。

  教育、医疗和法治,向来并称为社会的三大底线。其中,教育公平又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只有保障教育公平,底层民众才有上升的希望,社会阶层的流动才能拥有健康的基础。也正因此,教育公平的底线被一而再、再而三的击穿,甚至衍化成一种社会现象,显然亟须从根本上寻找整治之策。

  应对此类毁坏“高考公平”的事件,当然需要铁腕。不回避,不苟且,认真调查、严肃查处、严厉问责。让处于利益链条上的所有违法违规操作者,统统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让冒名顶替、偷走他人人生者,付出应有的沉重代价。这些都是可以想见的常规动作,必须全面到位,高质量完成,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与此同时,鉴于类似事件已积累成一种特定历史时期的现象,我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本着对国家人民负责、对社会历史负责的态度,以有案必查的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对历年高考违纪违法问题的大检查,充分发动群众,及时发现问题,严肃追查处置,以此清理历史旧账,解开全社会的疑惑。更重要的是,为了从治标走向治本,运动式的清查行动还有必要升级为常规的制度设置,教育等相关部门可以考虑设置举报电话、搭建举报平台等特定渠道,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同样需要重视的是,对于高考中被冒名顶替的受害者,应当如何补偿他们被偷走的人生?几年前,河南一名受害者曾希望能“重返”大学读书,却被相关高校以“没有规定”为由无情拒绝。此次,山东受害者陈春秀也表达了类似的愿望,在舆论的支持下,相关高校由开始时的拒绝,转为表态“积极协调解决入学问题”,终于让人看到了一线曙光。

  毋庸置疑,对于受害人的补偿,涉及复杂的制度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其中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冒名顶替者以及相关的违规违法人员,不仅应面对党纪国法的处分,还应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赔偿责任之外的相关补偿,譬如受害人的重新入学问题,只要当事人有意愿,而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完全可以“特事特办”,予以通融。这并非不尊重制度,恰恰是用暖色调的制度温暖那些被伤害的心灵。

  2020年的高考已经临近,这一特定时刻,正是相关部门展现魄力和决心,直面沉疴积弊,以严肃、公正、明快的处置重建公众信心之时。我们期待,对于过往的高考弊案,不仅仅是铁腕究责,更需检讨反思,以制度完善堵住高考漏洞,给相关弊案的受害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为社会公众重建稳定的预期和信心,使“高考公平”真正成为社会公正的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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