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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 获职务侵占罪被刑拘

2017-04-18职务侵占 A- A+

  日前,韶关市武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浈江区分局大塘路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抓获一名涉案在逃人员蓝某。

职务侵占

  今年2月,韶关某饲料公司报案称:其公司区域经理蓝某侵占了公司10多万元饲料货款,经多次催缴蓝某仍不归还,近期突然不知去向。蓝某(男,32岁,韶关南雄人)于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担任该饲料公司的区域经理,主要负责韶关地区的饲料销售工作。

  该大队办案民警调取了蓝某在公司涉及到的大量单据、票据、帐目等,并先后驱车前往英德、翁源、南雄、乐昌等地寻找蓝某的客户,核实购买饲料和支付饲料款项的情况。经多方调查取证,民警查实蓝某在任职期间,从公司提取了20余万元的饲料进行销售,收到客户全额货款后只回笼了部分货款,至蓝某失联时,仍有15万余元的货款未交回公司。

  4月8日,蓝某被浈江区大塘路派出所抓获并移交给经侦大队。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蓝某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5万余元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侵占的货款已全部用于归还家里的债务和用于个人消费。目前,犯罪嫌疑人蓝某已被武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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