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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太低,被拆迁人拒签后,该怎么维权?

2020-09-18今日头条 A- A+

  一个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必然会带来拆迁户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下降。然而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正在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眼前的这份补偿协议,内容明显是不合理的,补偿款明显是偏低的,可是究竟该不该签字呢?签字的后果不言而喻,可不签又真的能迎来一个好结果吗?能避免各种逼拆与强拆的伤害吗?手无寸铁的拆迁户能实现最终的维权吗?

  事实上,法律规范了拆迁方的拆迁行为,也赋予了广大被拆迁人救济权利,所以大家要勇敢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才是正确行为。下面就为大家讲一下面对不合理征收补偿协议时的正确做法,避免损失的扩大。

  一、补偿不合理,不要轻易签字,拒签是被拆迁人应有的权利

  “当初拆迁方说补偿就这样不能再高了,所以我就签了字。可是后面的几家拆迁户通过维权提高了补偿,家家比我们多了十几万。现在觉得补偿低了,我能反悔要求拆迁方给予和他们一样的补偿吗?”

  上述情形在拆迁中并不是个例,很多被拆迁人因拆迁而损失了不少补偿利益,导致这个结果的重要乃至直接原因就是轻视了协议中签字的作用。须知,签字代表的是双方意见的一致。一旦你在上面签了字,便意味着认可协议上的各项内容,意味着拆迁方可以对房子着手进行动拆事宜,而你不再拥有拒绝的权利。

  对很多被拆迁人来说,此次的“签字”可以算是能签下自己一生的分水岭。所以我们提醒各位被拆迁人,为了家庭未来生活水平的不降低,补偿不满意一定不要签字,无论拆迁方怎么引诱、哄骗乃至是威胁。

  二、不签字不能一味“拖延”,维护合法权益需要被拆迁人主动出击

  同时,不签字也不要一味的消极拖延。“拖”虽是一种战术,但也要讲究技巧。而且“拖”只能在很小程度上起到一个辅助提高拆迁补偿费的作用,其效果远远达不到可以争取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反而,若被拆迁人只会单纯的跟拆迁方拖时间,会适得其反。一旦超过了拆迁方忍耐的必要限度,他们将可能直接不经过必须的程序就强拆房屋,最终导致被拆迁人得不偿失。

  那被拆迁人该如何主动出击去维护合法权益呢?这里提示大家三点建议。

  (1)遇逼签、逼拆不要害怕,更别轻易妥协,保护权益要有充分的证据意识

  被拆迁人拒签协议,拆迁方为了达成目的,可能会使用暴力或软暴力逼拆的方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断水断电、挖坑堵路等制造生活不便;威胁、跟踪、恐吓等扰乱生活安宁;砸玻璃、破坏门窗等增加恐惧心理;以其亲属相威胁等株连式逼迁等等。须知,逼拆行为不管是大是小,不管是暴力还是软暴力,都是违法的。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在拆迁中利用类似断水断电等带有逼迫性质的行为,部分严重的逼迁软暴力会上升为犯罪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将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的,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软暴力”行为明确定性为犯罪行为。为被征收人在暴力逼迁中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保障。

  咨询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拆迁户,针对拆迁方的一些断水断电逼拆行为,只是的一味的抱怨它的坏处,无法忍耐之下甚至直接搬走了,完全没有考虑到这种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建议如果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乃至侵害,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在律师的帮助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来维权。

  (2)拒签后灵活利用信息公开,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获取谈判主动权

  与拆迁方博弈,被拆迁人常常是被动与弱势的,而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拆迁户最有力的武器其实就是“掌握拆迁主动权”,这要求被拆迁人必须掌握一些拆迁方违法操作的证据。须知,明显不合理的补偿往往伴随着一些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即便《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赔偿法》等法律中都有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拆迁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现实拆迁中,拆迁方往往挑法律漏洞进行行政作为。因而大家可以将拆迁方的违法点作为切入口,将其作为谈判的筹码,以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当征地拆迁发生在自己身上时,申请信息公开是极为必要的维权手段。根据法律规定,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显然申请信息公开有助于充分的缩小双方的信息差距,被拆迁人能够因此而掌握拆迁方违法的一些证据。被拆迁人如果缺乏把握,可以求助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律师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都更丰富,能帮助大家准确的、快速的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被拆迁人掌握了拆迁方违法的证据,并且通过信息公开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被拆迁人再与拆迁方进行谈判协商,拆迁方就有可能会做出让步,提高补偿到合理程度。如果说拆迁方还是置之不理,被拆迁人即可针对这些针对公开的信息或者拆迁过程中的程序违规与法律漏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并撤销,要求得到一个合理公正的结果。此时,来自于法律对公权力的限制和监督必然给被拆迁方带来很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下拆迁方往往会积极主动地与被拆迁人进行谈判,若有专业律师把关,被拆迁人极有可能争取到合理补偿,实现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而即便无法与拆迁方协商解决,被拆迁人也能继续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3)警惕以拆违、拆危促拆迁,收到相关文件要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实践中,被拆迁人拒签之后,房屋会莫名其妙的被认定为是违建或危房,这其实有可能是因为拆迁方试图以拆违、拆危促拆迁,从而实现一个低成本征收或是跳过某些程序快速拆迁的目的。

  因此,当收到拆迁方送来的《违法建筑认定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文书时,被拆迁人一定不要置之不理。有些文件不是大家置之不理或是愤怒撕毁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最后该拆的还是要拆。被拆迁人也不要自以为是的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这是违建,那么它就不是违建,从而无任何有效的维权作为。被拆迁人正确的做法应是及时的提起申请复议或诉讼以撤销该文件,如果说自己不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总之,追求合理的补偿,是每个被拆迁人最基本的诉求,当遇到不平等对待时,大家一定不要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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