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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日益严重,为什么会这样

2020-10-16土地论坛 A- A+

  农村的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

  但近几年,却发现不少地区土地撂荒的现象很严重,尤其是偏远山村地区,这样的状况更明显。

  为什么会出现“土地撂荒”的现象?

  众所周知,以前分的土地确实可以很好的解决家庭的温饱问题,但是要想以此土地种粮食挣钱,要想过上更好的生活,还是很困难的,毕竟这几年粮食价格每年都不高,很多人抱怨:一斤粮食还买不起一瓶水,粮价太低了。

  在加上现在物价不低,种植的投资成本日益增加,农药、化肥等各种物价都翻了好几倍,所以单纯的只靠那一亩三分地种的粮食来赚钱肯定是不可能的。

  所以,迫于生活压力,不少农村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家里留下老弱病残,耕作能力有限,家里的土地没人打理,久而久之土地就撂荒了。

  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怎样解决呢?

  1、农业相关补贴

  为了增加大家的种粮食的的积极性,相关的补贴肯定是不能少的,国家对种粮农民就有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多项补贴,在具体补贴金额方面,因为各地种植差异,补贴金额也有所不同。当然,现在大多地区已经实现机械化作业,所以相对应的农机具购置补贴也是有的。

  只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土地抛荒了,国家将会停止对农民的农业补贴,这主要是以免补贴资源白白浪费,做到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用到该用的地方。

  2、土地流转

  实在没时间去打理自家的土地,我们可以把它流转给需要的人耕作,外出务工的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有实力的合作社去耕种,是个不错的办法,国家对此也是鼓励的。

  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要靠土地赚钱,我们的土地种植必然走向农场化或者规模化才能够有更高的经济效益。

  3、土地抛荒两年收回

  除了鼓励种植,鼓励流转,相应的禁止政策也是有的。

  土地管理法有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其次,种植大户也要注意,经过土地流转后取得土地的经营权,也不要弃耕抛荒,因为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如果受让方有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行为是可以解除流转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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