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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符合这六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2020-11-10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A- A+

  2019年9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引发,这也明确了广西农村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据了解符合这六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一、广西农村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1.宅基地面积标准

  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 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 平方米。新增农房在符合规定宅基地用地面积前提下,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2.宅基地审批流程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申请宅基地。然后由村民小组初审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政府审批。

  根据审查结果,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详见附件6)和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公开。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备案。

  二、广西符合这六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1.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

  2.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建住宅,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

  3.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

  4.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

  6.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

  以上内容来源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新宅基地建房政策,请当地居民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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