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土地拆迁

土地在没征收就收到拆迁通知,拆迁办被确认违法

2022-05-31 A- A+

  二零一六年底,江苏省某市启动了城中村改造项目,一直生活在此处的李先生,他的房屋也被纳入了征拆范围之内。但是因为拆迁办给的补偿标准始终不合理,李先生一直也没有和拆迁办签订补偿协议。但是,拆迁行动并没有因为李先生及其他村民的反对而停止活动,反而有了加快的迹象。李先生坐不住了。

  咨询了律师,在耐心地听完李先生的情况之后,用专业的知识帮助李先生分析了当前作为拆迁户所面临的情况。李先生在听完专业律师的分析后,当即与律师建立了委托关系。

  律师在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得知,二零一七年,当地的拆迁办作出了《城中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从通知书中内容来看,看得出来李先生的房屋确实被纳入了此次城中村改造拆迁范围。

  在拿到了上述文件之后,专业的律师经过仔细地研究。发现作出了《城中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的主体存在不适格,且程序存在违法。其批准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本身就违反了相应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仅如此,《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出之前,本案涉及的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本身就存在诸多违规之处。经调查,本案中的拆迁办隶属于住建部门,但其没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于是专业律师就指导李先生以当地的住建部门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在几个月后,当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就李先生诉住建局一案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书认定:

  根据当地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拆迁人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拟定规划许可用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并经区级行政单位确认后报市委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核。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如下部分:

  1、拆迁期限和拆迁计划。

  2、拆迁户的过渡期限及合理的安置方式。

  3、拆迁户必要的安置房源证明或安置资金证明情况。

  4、被拆迁安置区域征地的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用地范围图。

  5、房屋拆迁调查测算情况。

  6、其他与拆迁安置相关的具体事项。

  具体到本案中,当地的住建部门虽然依据上述规定,向李先生所在的街道作出了《批准拆迁通知函》,但并没有依据相关法规提供案涉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的批准文件,所以应当认定本案被告-即住建部门就案涉土地拆迁项目作出《拆迁批准通知书》存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

  但考虑到拆迁项目的土地规划已经实施,且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撤销拆迁,将会给当地的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可预见的重大损害。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住建部门作出的《批准拆迁通知函》违法。

  就在李先生收到本案的胜诉判决不久后,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又重新找上了李先生。但在这次,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态度很好,重新拿出了有诚意的拆迁补偿方案。后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李先生最终从拆迁办拿到了相对满意的补偿!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