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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时间段严禁拆房

2022-08-08 A- A+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房屋的行为是很常见的,但是拆房必须依法进行,如何拆,什么时候拆,都是有法可依的。

  1.夜间及节假日不得拆房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所以,行政机关是不能在夜间实施强拆行为的。

  同时,我国法定的拆迁程序的时间跨度很大,不存在必须立即进行的情况,“早一天晚一天”并没有那么重要,所以在征地拆迁中应当不包含“紧急情况除外”的类型。

  征收方中实施夜间强拆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情形严重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后不得拆房

  提醒被征收人,要重视自己的救济权利,比如说征迁双方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征收方就会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是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时候,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决定不服,那么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在复议和诉讼期限内,我们的房屋和土地就是安全的,对方一旦在这个期间进行拆房,就是违法的。

  如果被征收人没有提起法律救济,或者说因为执着于信访而错过了起诉期限,那么征收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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