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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和拆迁不一样,你可别搞错了

2022-11-06 A- A+

  我们一直嘴上讲征地拆迁,不管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城镇化建设,由于都有政府单位介入参与,土地权属也是集体或国家所有,很多人都把征地拆迁混为一谈。但是实际上,征地和拆迁是有很大不同的。

  本质上来讲,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多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二者的区别主要提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适用范围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二是行为所指向的标的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拆迁为房屋;三是法律后果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房屋拆迁为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

  大家想要对征地和拆迁进行区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土地征收是政府行政行为,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以及核查才能落实,也就是程序多、文件多,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大家只需要注意这三个问题就能确定是否属于征收行为:一、被征收人事先是否被要求在土地现状调查文件上签字;二、征地实践是否张贴征地公告;三、征收方是否具备批文。只有在同时满足这三个情况下,一般就是属于政府征地行为了。大家也可以去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门户查询或是拨打热线,政府征地工作都是向群众公开的,很容易可以查询到。

  房屋拆迁则是出于商业开发等非公共利益需要,在政府批准,颁发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自主去与土地、房屋的主人去协商,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两者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如果户主不愿意拆迁建设单位也不能强制拆房,报道中常见的钉子户也就是这么来的。

  土地征收跟房屋拆迁区别比较大,并不会到无法区分的地步。在现实生活中,时常有拆迁方假借政府征地名义去压低补偿款,被拆迁人一定要自己进行区分,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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