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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9778天后,江西高院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 法院称可申请国家赔偿

2020-08-05红星新闻 A- A+

  被羁押9778天后,8月4日下午4时,江西省高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案公开宣判。

  江西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两名失踪的男童被发现浮尸于当地的一个小水库中。两天后,时年26年的村民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1995年1月,南昌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缓,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6年后的2001年,南昌市中院再次判处张玉环死缓。张玉环本人始终坚决否认杀人,称在刑讯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

  经多年申诉后,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再审。今年7月9日,在张玉环被羁押26年8个月后,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

  江西高院认为,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杀人,而张玉环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稳定性、真实性存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宣判后,审判长告知张玉环,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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