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行政民事

这种情况应该走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2018-02-23 A- A+

   咨询:我是山西省潞城市国土资源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需要向您请教咨询,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有一些违法行为,我局需要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应该走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望解答。

  回复:你好!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在实践中,各个地方的做法不一,例如,北京部分法院仍将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划为民事诉讼范围,浙江全省都将土地出让合同纠纷作为行政诉讼案件来审理。但是,鉴于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做被告,不能当原告,而民事诉讼中,对原告的主体资格未做限制,因此,如果要主动启动司法程序解决土地出让合同纠纷,目前还是应该走民事诉讼途径。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