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行政民事

关于员工主动辞职,究竟有没有补偿?用不用提前告知?

2018-07-09 A- A+

  不知道各位小伙伴有没有看生活君之前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的误区以及正确打开方式?在那篇文章中,生活君提到过,如果是公司单方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必须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不少小伙伴给生活君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员工主动辞职的话,还有补偿金吗?” 而生活君私认为,所谓的“主动辞职”,其实也会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理由,所以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员工主动辞职的那些事!

  

员工主动辞职,究竟有没有补偿?用不用提前告知?这些你都要知道

 

  因个人原因辞职

  在劳动法规定中,但凡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等等,只要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例如通过辞职信或离职协议书中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申请。同时,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正式的书面或是邮件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擅自离职的,都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哦!员工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还极有可能需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因公司违法行为被逼“主动辞职”

  如今,由于行业的不规范,一些公司往往存在着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基金,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且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长期劳动。很多小伙伴在这种情况下被逼无奈,只好“主动提出离职”。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需要提前30天告知,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劳动法规定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员工先因个人原因辞职,事后能否以“被迫辞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

  很多时候一些小伙伴在“被迫主动辞职”的时候是并不太思绪清晰的,常常糊里糊涂地就以“个人原因”为理由提交了辞职报告,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事后以“被迫辞职”为要求对公司进行追责呢?很不幸,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是不会支持这类的请求的。因为裁判机关在审理此类争议时,会审查员工最初的辞职理由是什么,一旦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辞职的理由是个人原因,比如辞职书,裁判机构就会认定该理由为辞职的真正理由。但同时,如果员工能够证明自己在入职工作期间,在薪资发放方式或是工作环境中,确实有长期遭受到不合理不合法的待遇的话,裁判机构也是有可能支持员工向公司追讨经济补偿的请求的。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