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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作用及法律特征

2018-08-06 A- A+

  定金作用

  (1)如果合同正常履行,则定金就作为价款支付;

  (2)如果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的,没有权利收回;收款的一方,应双倍返还。

  定金主要法律特征

  (1)惩罚性。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特定性。分两方面,一是担保的主体特定,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二是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3)最高限额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若超过,则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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