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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物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2017-06-09 A- A+

  问:侵害物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侵害物权

  答: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由此可知,除了损害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其他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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