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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诉讼路不再长

2017-05-31 A- A+

  打工群体追讨欠薪问题再度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怎样为打工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法律援助,让他们合法、有效地“讨薪”?我省司法系统进行有效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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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

  法官案内案外“追薪”忙

  近来,在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庭法官詹红荔案外为缓刑犯小罗追讨欠薪的故事成为佳话。

  去年,小罗因为抢劫,触犯了刑律,综合案件具体情节和小罗的悔罪表现,合议庭依法对其处予缓刑。8月,小罗在当地一家商场找了份工作,成为一品牌电器的销售员。可工作了两个多月,负责销售的陈经理却没给他发工资。

  倍感无助的时候,小罗想起了主审案件的詹红荔。詹红荔立即联系陈经理。不料,陈经理已经辞职了,而该品牌电器办事处方面则表示,他们发放工资的依据是由商场方面提供员工的销售记录,不能出示这些资料,办事处也无力解决。

  当天,詹红荔就和小罗一起去商场找销售记录。商场方面推说小罗不是他们的员工,没有责任帮助小罗找销售记录。詹红荔不断地在商场和销售商中间斡旋,给该品牌电器福州办事处打了十几次的电话,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谈判”。最后,办事处负责人被她的真情所打动,说:“詹法官,你的一席话深深地触动了我,只要你们能够提供商场的销售证明,我们一定如数发放工资。”又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商劝说,商场的负责人终于帮助开出了小罗销售记录证明。办事处如数发给小罗工资。

  在厦门中院,也曾有过这样一起案件:法官为了赶在春节前发放民工工资,全庭上下加班加点,连夜奋战。由于工程款项涉及工人近300人,要一一核实工资单的真伪,确定金额,再为每一位工人在银行开立户头,存入现金……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就这样,法官们一直忙到大年三十,直至送走了最后一名讨薪者。

  “绝不把困难群体挡在门外”

  据统计,近年来,我省法院每年受理涉及打工群体追讨欠薪的案件均在四五千件。这些案件大多是涉及面广、矛盾对立的群体性纠纷,处理不当,极易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为此,我省各级法院积极破解讨薪难题,各级法院普遍开辟为打工者依法讨薪的“绿色通道”,对这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浦城县法院新设专门的讨薪窗口,由导诉员向农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设立立案、快审、速执、院长、监督、咨询“六条专线”,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服务,2个月来共接待来电立案3起,来电来访56人次;执结案件3件,涉案标的60多万元。

  “绝不把经济确有困难的讨薪者阻挡在诉讼的大门外”,这是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救助制度的主旨。福州中院对2003年以来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不收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免费为其打官司。武平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司法救助制度让诉讼讨薪人看到了希望。

  “暴力讨薪”呼唤维权机制

  在一些地方,几乎年年都会发生“堵门维权”等暴力讨薪事件。据报道,2005年,仅北京就发生农民工暴力讨薪事件200余起,9000多人次。

  打工者身处异乡,遭遇欠薪时往往束手无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很容易作出一些过激的行动来。省高院民一庭法官认为,“暴力讨薪”现象的发生,凸现了目前我国社会对打工者维权体系的缺失,未形成一种保护打工者权益的长效机制。目前,在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不成的情况下,打工者可选择维权的途径是先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从仲裁的申请到决定下达,一般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加上法院起诉、审理到执行,周期还会更长一些。这在客观上给“欠薪者”转移、隐匿财产提供了时间,使打工者在遭遇欠薪时,对理性维权望而却步。

  为此,有专家指出,当前迫切需要建立法律培训、免费咨询和指导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维权体系,以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近年来,我省在这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比如,石狮法院专门成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并开通农民工欠薪投诉专线。泉州市鲤城区法院专门组织5个青年法官小分队,深入建筑工地、企业厂区,向农民工宣传、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并向工商、劳动等部门发出与欠薪有关的司法建议7份,敦促其一一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月13日,漳州市中级法院启动“为民工维权绿色诉讼通道”,为陈某等10多名农民工讨回了全部欠薪。图为陈某高兴地数着领到手的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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