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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计农民权利才能破解困境

2017-06-01 A- A+

  由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联合发布的《社会体制蓝皮书》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特别是该书对中国农村治理面临的五大问题的揭示,更是引起了大众普遍的关注。然而,相比于暴露问题,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往往是一个更加复杂而困难的过程。实事求是而言,蓝皮书揭示的五大困境其实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的是亟待改进的制度失灵问题,有的则是中国城市化与现代化所带来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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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利

  蓝皮书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原有乡村治理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前所未有的变化一方面可能给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活力,但同时也引起了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突出、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滞后、村民自治实践还需要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主体的参与度需要提高。

  实际上,中国农村的部分问题尤其是权益保护问题、公地困境问题源于农村基本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建国以后,我国在几十年间对于农村地区进行了人与物的双重改造。

  在人的方面,通过城乡户籍制度的二元划分,以及农村地区行政层级的构建,我国逐步将农民塑造成为了一种较为固化的社会身份。尽管这种身份得到了较高的政治地位,但在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却始终与相对较低的经济文化地位相关。

  一般而言,无论是在维护权利的渠道与知识上,农村地区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城市地区,市民阶层依靠法治环境、媒体环境而逐渐获得了对权力一定程度上的监督与制约。那么在农村地区,农民的弱势地位则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改变。

  更为值得指出的是,相比于由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各种媒体的发达而日益组织起来的市民阶层,农村地区反而由于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而日益变得离散,这严重削弱了其维权的能力。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实践中经常面临不确定的调整与突破,因此农民对于土地往往缺乏强烈的所有者权属意识。这既导致了涸泽而渔的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也导致了在集体公共事务等问题上,相当多数的农民始终存在着冷漠的看客心态。

  目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的中前期阶段,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是一个无法避免的“自然现象”。这也造成了大量农村地区令人不安的现象,比如留守儿童、家庭解体、老人赡养危机等,但是农村地区空心化的问题,其关键之处不在于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而在于老弱病残为何被留在了农村。

  这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因素造成,一方面是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半城市化,大量农村人口虽然涌入城市,但却难以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购房、医疗、教育等一系列的障碍不仅让农民难以在城市立足,更难以将家庭带入城市,这让中国的大量非城市居民的城市人口呈现出强烈的候鸟特征,也让农村地区的家庭解体成为了一种必然。

  另一方面,这也是中国城市化模式选择的结果。大致而言,城市化可以分为以大城市为中心和以中小城镇为中心的两种类型。我国在城市化过程中虽然走的基本上是大城市模式,但是在理念上却一直坚持着城镇化的模式,即我们更希望实现的是一种将农民就地消化的城市化。

  必须指出的是,西方社会的城镇化是大城市高度积聚之后资源自然外溢的城市化高级产物,而不是城市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人为设计的城镇化。

  所以,要治理农村困境问题,关键在于搞清楚困境的不同成因,对于村治、环境乃至维权上的困境,关键是要在人与物的权利制度上进行合理设计,一方面要让农村人可以完成从公社社员到离散小农再到现代市民的真正转变。

  另一方面,则是要修补、变革目前问题重重的体制,让它在保护农民利益与增强农民主体性、责任性上达到最优的平衡。而对于农村空心化等问题,关键的是要让农民可以正常地融入城市,而不是简单地将农民留在农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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