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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自然人的住所是指什么?

2017-05-05 A- A+
自然人住所

自然人住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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