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同法关于无名合同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由此可知,无名合同适用的法律首先是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其次是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相类似的规定。理由很简单,合同法分则只是规定了实务中出现使用频率较高的合同,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合同规定。无名合同首先适用的肯定是合同法总则关于合同一般规则的规定,这是通用的。只有在分则中或者其他法律中出现与无名合同相类似的规定时,才优先适用其他法律或者合同法分则的规定,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逻辑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