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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对设立社会团体法人是如何规定的?

2017-06-15 A- A+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十一条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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