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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权利下乡

2017-01-05 A- A+

   ---到鹿泉市横山村送权利下乡纪实

  鸡年正月十七,我们农民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利用农民在家歇年的时机去送权利下乡(注1)。但老天似乎不管你干什么善事儿还是恶事儿,一大早就下起了雪花儿。车向着鹿泉农村出发,雪也越下越大,我们只好改变原来打算的到一个偏僻的村庄宣传农民权利的计划,随机性地停在了一个村-----鹿泉市横山村。我们到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希望能得到一些帮助(比如广播一下),也附带有“打招呼”的意思(好像到了人家管辖的地盘上,不打个招呼就有失礼貌似的。)不过,我们越来越体会到,这些习惯性的东西或许都要改一改了。比如,并不是偏僻的农村需要法律,横山村这个距河北省省会才几里地的几乎城市化的农村,实在是“灯下黑”,实在更需要送去权利;还比如,究竟有多少村委会能代表农民的利益,我们向他们打招呼的做法是否妥当(因为很多情况下恰恰是村委会或党支部侵害了农民的权利)?或许这已经是一种悲哀了,在我们律师的脑子里可能存在着某种担忧,希望得到权力者对送权利者行为的默许。

  到达村委会办公室,说明来意,工作人员似乎不感兴趣,忙着要开一个什么会议。就在这时,一个来办事儿的妇女可能听到了我们是律师身份的介绍,神秘且害怕似的对我们说:“占地的事儿能管不?”我们已经感觉到这事儿与村委会有关。一会儿妇女叫了一个男的,让我们离开村委会,到街上又叫来了两个人,非让我们先去地里看看。

  到村北地里,看到地已经被挖掘了好几条又长又深又宽的大沟,挖土机,装土的汽车还在忙着,不少人在用砖垒墙,完全是工地施工的场面。

  领着我们的村民却告诉我们,他们的承包地就在这里,正月初五刚刚在这里发生了一场300多村民与施工单位的冲突。鹿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关部门与村委会的人员使尽各种办法,动员一切力量(比如动员在政府事业单位工作的子女对父母施压等等)让村民们在一份“占地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大多数户出于无奈违心地签了字,他们有八九户硬是没有签字。补偿费一分没给但已经开始了施工,让占地单位拿征地批准手续,根本拿不出来(注2),有人阻止施工就面临着“逮捕法办”的命运。据说这是国家重点工程-----信息产业园区工程。占地的都是知名大企业集团,如13所54所等等。

  从地里回到一个村民家,一会儿屋子里就坐满了人。大家有一肚子委屈,不停地吐露诉说。

  他们说,村原来约有5000亩耕地,现有人口2991人。1995年横山村划归了产业园区,地就被一批批占用,现在也就是剩几百亩了。如果是国家建设,他们支持。但问题是:第一、大部分占地都是企业、学校、房地产开发,究竟是否属于合法征地,从来没有进行过公告;第二、补偿费没有给村民一分钱,只是最近搞了个“横山村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补助全失地户每人每年600斤小麦100斤玉米的当年市场价,补贴生活费每人每月50元,菜补每人每年100元;不完全失地户则每种1亩土地,必须减少补贴1000元。这种规定是完全违法的,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不进行安置必须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个人。这样每年补贴一点点的做法实际只是使用了补偿费的利息而已。等于变相的把补偿费截留了,而且也没有说明究竟补贴到什么时候,整个一个糊弄百姓的圈套。从公平角度更有问题,已经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能领多少补贴?同时,如此一来实际把失地村民逼到了绝境,因为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去之后,又没有搞其他生产的启动资金,所谓补贴连生活费都不够,甚至比不上城市居民的困难补助。而他们几乎没有土地了,实际上也等于城市居民了,但又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待遇,等于两头都没有;第三、有的单位占地多少年了,还拖欠着数千万元巨额补偿费不支付,村委会也不给个说法,这里最容易产生猫腻。

  以前来过省里几拨记者,对如此严重的非法占地等问题充满义愤,但据说回去因受到了某种压力,没有了音讯。因此他们非常希望我们律师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但也有一人直言不讳地问:“你们能顶的住吗”。我既觉得律师使命的神圣,又感到莫名的悲哀。

  我让他们把有关材料给我复印一套带走,持有违心签字的占地补偿协议书的妇女不让复印,怕。我解释说不复印名字等填写的内容,她才勉强答应让复印。那个比较敢说话的男子,拿着几份材料去复印,结果没有了踪影。问别人,根本没去复印。为什么?还是因为一个字,怕。我只好又让其他人去找相关材料复印,也是顾虑重重,不过最后总是复印了。我们走出院子时,有的村民说不要在一堆走,要分散开。好像搞地下活动,或者进行犯罪一样。驱车刚走出几十米,就被刚才给我复印材料的人拦住,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是让我把材料还给他。我说那你们这样害怕,就别告了……

  这是真实的存在吗?痛苦、悲哀、愤怒、同情,各种复杂的情感笼罩在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横山村是村民的横山村吗?土地是他们的生命之母吗?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我们律师维护他人的权利,是神圣的使命,还是一种见不得人的罪恶?

  我们需要坚强,我们需要把送权利下乡进行到底。

  注1:什么是送权利下乡?是笔者针对送法下乡这一口号的一种新提法。第一、原来的送法下乡,或者主要是送法律义务给农民,或者只是大而化之的学习一些农民搞不懂的没有实际意义的条文。缺少的正是农民最需要的权利,以及如何维护农民权利的技巧;第二、影响农村稳定的问题多是因为农民权利被侵害引起的,而很少是农民不尽义务所造成。基于上述两点,笔者认为应该将送法下乡改为送权利下乡。

  我们农民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的使命,就是传播农民权利,传授维护农民权利的技巧,解决农民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中的焦点就是基层政府或组织滥用公权力的问题。我们也希望所有关心农民权利的记者、学者、法官、律师、学生和官员,把送农民权利下乡坚决认真持久的开展下去。

  送权利下乡应该摆在其他文化、卫生和科技三下乡之首!

  注2:我们已经对信息产业园在横山村的征地手续进行了调查,截止2005年2月28日,主管部门尚未下发征地批准手续,这也就意味着现在的施工是非法的。即使征地得到批准,也必须进行两次公告,接受村民的要求进行听证,而且补偿费必须到位。

  作者:王焕申,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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