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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是谁的领导

2017-01-05 A- A+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画面,某政府领导去街道或农村,居民或农民把该政府领导视为自己的领导;而该政府领导也真的认为自己就是这些公民的领导。政府官员是公民的领导,这似乎已经成为人们普遍认可甚至理所当然的常识。

  然而,这种观念是十分错误的,也是十分有害的。

  政府领导实际只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领导,而决非普通公民的领导。比如,一个县的县长,他其实只是县政府的领导,他可以对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发号施令,县政府的工作人员除了遵守法律外,还必须服从县长等领导的指挥;但一个普通公民则不受县长等政府领导的领导,公民只服从法律,法律才是公民的唯一“领导”。政府或其领导只能通过法律这个媒介与公民发生关系。比如,法律规定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政府或其领导必须创造条件开办学校,而公民则有享受教育的权利。这实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再比如,公民一旦违法,如拒交税款,政府部门则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这实际属于政府执法与公民守法的关系。可见,作为公民,只要遵守法律,只要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任何政府部门,任何级别的政府领导都无权再指手画脚或下达什么命令,即使是善意的命令。

  我们经常看到,政府官员对企业、对居民、对农民发号施令,让这样那样,如有不从则要动用权力进行强制;而企业(包括学校、医院等非政府部门)或公民,有时会“自愿”服从这些违法的命令。这种现象恐怕与上述错误观念有关。

  我们应该宣传培植这样的观念:政府官员不是公民的领导,普通公民只遵从法律。

  作者:王焕申,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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