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龙抢劫杀人案

  许金龙,忠门1·14凶杀案嫌犯。入狱22年改判无罪后释放,获得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193.6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6.81万元。 案件审理

  1995年6月,莆田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许金龙死刑。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999年4月,福建高院终审维持对蔡金森死缓的判决,并改判许金龙为死缓。 2016年2月,福建高院再审此案,认为原判认定许金龙等4人共同入室抢劫并将被害人杀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四人有罪,依法应予纠正,因此宣告他们四人无罪。

  赔偿请求 2016年6月,蒙冤入狱22年的福建男子许金龙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及各种申诉费用在内,共计989.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此外,与他一起入狱的蔡金森、张美来、许玉森三人也分别提出了700多万、700多万及98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许金龙说,法院已接收了他们的材料,在等法院立案通知。许金龙提出的国家赔偿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他被累积羁押7991天,按照相应的标准计算是1936219.3元。第二部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此部分的申请金额是200万元,代理律师赵毅对此解释说:“他精神损害抚慰金他要的200万,现实中一般没有超过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85%的,建议他不要超过这个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93万),但是他说当时遭受的精神压力很大,当事人建议要200万。”

  案件结果

  2016年11月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许金龙获得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193.6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6.81万元。

 

  蒙冤22载 从死缓到宣告无罪的许金龙案

  2016年3月29日讯,今年2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莆田中院开庭再审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一案,当庭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判决(死刑,缓期2年执行),宣告4人无罪。蒙冤22载,许金龙4人终得平反。

  福建省检察院曾针对此案向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检察建议,勇于自我纠错,该案也因此被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同时被提及的还有“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已经再审改判无罪的冤错案件。

  事情要追溯到22年前

  1994年1月13日晚,福建省莆田县忠门镇(现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前范村66岁的老人郑金瑞,在老房子里被人杀害。次日下午家人发现时,死者躺在床上,手脚被捆,嘴被封住,胶带纸缠颈。案发现场共有5道房门被犯罪嫌疑人以撬门锁、挖墙洞、撬铁门环等方式破开,家中有多处被翻动的迹象。因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四种不同的鞋印,从而怀疑参与作案的有4个人。

  莆田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抢劫案侦查,30里外联星村的4名年轻人蔡金森、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随即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4个人中,蔡金森、许玉森、张美来都曾作出过有罪供述,但在检方介入后即改口称自己没有参与抢劫,有罪口供系遭“公安机关逼供、诱供”,只有许金龙自始至终否认作案。

  1995年6月5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死刑,蔡金森因“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且坦白交代,对破案起到一定作用”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书认定,死者郑金瑞系颈部受压窒息死亡,四被告人共劫走人民币14080元和六枚金戒指。六枚金戒指被用刀截为12块,4被告人各分得3块。作案后,张美来、许玉森将所分三块金戒指在赌博时以一千元折价给赌徒陈国太。

  判决后,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三人提起上诉。

  二审让三人逃离死刑恐惧

  当时,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三人一度活在随时可能被执行死刑的恐惧中。每当有人被拉走执行死刑,他们就会认为下一个也许会轮到自己。许金龙甚至写下了遗书。

  福建省检察院一名女检察官提审许金龙时,许金龙曾跪在地上请求,如果自己被执行死刑了,希望案子也要继续查下去。

  然而,1999年4月4日,福建省高院改判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维持对蔡金森的一审判决。理由是“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尚不属死刑立即执行之犯罪分子。”

  此后多年,许金龙、张美来、许玉森及其家人们一直没有放弃申诉。只有蔡金森没吱声,一方面家人生活已经很苦了,他没钱请律师;另一方面他也担心服刑时申诉,会影响减刑。但蔡金森的心里一直有个念头“早日出来,早日申诉”。

  蔡金森被抓时,刚刚结婚18天,新婚燕尔。被抓后,蔡金森曾和妻子提出离婚,但妻子一直拒绝。一直到二审判决后,蔡金森在监狱写信给妻子,再次提出离婚,妻子才同意,但仍然坚持等了他7年才改嫁。蔡金森入狱后,奶奶、爷爷、母亲在伤心焦虑中也相继离世。

  为了争取早日出狱,蔡金森一直努力表现。在监狱的日子里,蔡金森白天做衣服鞋子,晚上就躲在被窝里哭。他的胳膊上纹着“情深似海,爱重如山”八个字,用的是做鞋子的针。

  因为表现好,2014年9月,蔡金森经过几次减刑先于其余三人提前出狱。此时,他已服刑20年。出来后,蔡金森先到母亲坟上祭奠,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律师帮写申诉书。

  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在家属和律师的不断申诉下,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检察意见书,认为“原判认定蔡金森、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共同抢劫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根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福建省检察院调阅了原案全部案卷,审查发现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依法对案件立案复查。复查期间,检察人员讯问了原审被告人、询问相关证人、察看现场,复核了相关证据,同时走访了原案承办人和鉴定人,特别是针对关键证人陈国太所作笔录委托公安机关进行了司法鉴定,事实证明,笔录上的指纹并非陈国太本人所留。

  陈国太在回答福建省检察院的询问时曾说:“1994年9月2日这份笔录我没有做过,笔录的签字也不是我签的,我不知道这份笔录。”作为重大疑难申诉案件,福建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汇报了该案。

  希望更像是绝望中的挣扎

  最高检、福建省检察院的相关业务部门经过分析研究一致认为,原审裁判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据以定罪的言词证据前后不一,相互矛盾,难以与其他在案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锁链。

  例如被告人如何进入现场事实不清,原审中被告人关于是谁撬门、撬砖的供述不一,不能相互印证;原审尸检报告证实被害人手脚系被绿色电线和麻绳捆绑,但被告人供述中均未提及绿色电线;鞋印鉴定不能证实现场提取的鞋印与被告人所穿球鞋具有同一性等等。鉴于此,检察机关认为应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

  先后有多名律师参与到该案的申诉工作。家属最早联系到的是北京天沐律师事务所的赵毅律师,然后又联系了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王耀刚和毛立新两位律师。2015年5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宋晓江、王殿学、张雪峰和吴迎成四位律师加入,之后,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刚也参与进来,最终形成了8位律师的强大律师团。

  蔡金森的代理律师之一王殿学回忆,尽管福建省检察院提出了再审建议,但审判实践中也有不少再审建议没有起到再审的作用。当时许金龙、张美来、许玉森还在狱中,检察建议带来的希望对于家属而言更像是绝望中的挣扎,家属们在向律师回忆申诉的艰辛时数次痛哭。当时的蔡金森虽然已经出狱超过半年,又是案件的当事人,却经常坐着,低着头,一言不发,满面愁容。

  案件启动再审当庭宣告无罪

  在多方努力下,2015年12月1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作出再审决定。

  今年2月4日,庭审在莆田中院大法庭进行,蔡金森自行赶到法院,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从监狱到法院后,均换了新衣服,身穿便装出庭。4人笔挺地站在被告席上,向法官述说自己无罪,没有参与作案。

  王殿学律师回忆,在庭审时,许金龙曾当庭问蔡金森:“虽然我们两家有矛盾,但这么大的事情,你为什么要说是我。”蔡金森说,“当时被打得没办法”。

  就在当天下午,审判长当庭做出判决。福建高院再审认为,本案缺乏与原判认定事实相关联的客观性证据,如现场留有血迹、口液等生物证据,但未见相关鉴定材料,入户撬痕与认定的作案工具大号螺丝刀未作痕迹比对等。陈国太原审时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原判认定原审四被告人有作案时间的依据不确实,不充分。现有证据不能确证原审四被告人有作案时间。原审被告人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有罪供述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院认为,全案证据不能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明体系。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四被告人有罪,依法应予纠正。福建高院当庭宣判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无罪,还在服刑期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被当即释放。

  家属相拥而泣,22年四个家庭承受了太多太多。许金龙的父亲不相信儿子会杀人,于1995年高血压病情恶化去世,许母终日以泪洗面,1996年因脑溢血致残。2014年底,许金龙母亲自知时日无多,绝食威胁许金龙三哥要到福建高院为儿子最后鸣一次冤,回家后不久便去世了。许玉森的父亲在给儿子送衣服的路上发生车祸,瘫痪在床18年去世,许玉森妻子独自拉扯两名幼儿,为夫伸冤吃尽苦头。张美来的女儿原本学习成绩很好,因受歧视辍学,曾与弟弟在学校抱头痛哭。

  如今,张美来、许玉森已当爷爷;蔡金森出狱后便跟有缘人结婚了,许金龙被抓时才20岁,一直未婚。

  他们已做好准备

  将提起国家赔偿

  王殿学律师告诉记者,死者郑金瑞在当地家境算不错的,经常到附近的某旅店。于是,当年案发后,警方便将侦查重点放在了该旅店与郑金瑞有过接触的人当中。于是,时年21岁的蔡金森最先进入警方的视野。

  蔡金森是距离前范村15公里的忠门镇联星村的补锅匠。当年的警方侦查卷显示,蔡金森案发前住在该旅店,案发当天下午突然离开并把补锅工具留存旅店。蔡金森曾跟自己的父亲说当天下午去了忠门镇附近的南日岛补锅,在被警察询问时,蔡金森也是这么说的。但侦查人员到南日岛调查后,发现蔡金森当天下午并没有到南日岛,于是将蔡金森正式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蔡金森说,实际上他当天下午是去找母亲了。蔡金森当时正准备结婚,想把消息告诉自己的母亲。因为父亲与母亲已经离婚,他不想让父亲知道。

  蔡金森还说,因不承认杀人他曾遭警方吊打多日,之后开始交代自己杀了人。侦查人员问蔡金森平时跟谁一起玩,蔡金森说出了另外三个人。实际上,蔡金森与许金龙家自父辈开始就有矛盾,两家还曾经打过架。当年,蔡金森说出许金龙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蔡金森说,他当年的口供基本上都是按照侦查人员的提示一步步作出来的。“我连郑金瑞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公安画好地图问我是不是,我说‘是的,是的’。”“关于戒指,我说2枚,他们打,我说10枚,他们还打,我说6枚,他们就不打了。”

  “许玉森、张美来、许金龙跟蔡金森一样,开始都不承认抢劫杀人。许玉森被吊着打时,听说再不承认就会被打死,就趁侦查人员外出时,挣脱镣铐跑到大街上喊冤,但很快就又被抓了回去。在连续刑讯逼供下,许玉森、张美来也承认了抢劫杀人。”王殿学说。

  但是,记者注意到,在宣告无罪的再审判决书中,福建高院对于四人以及律师提到的刑讯逼供情节并未做出明确认定。

  目前,蔡金森四人已做好准备,很快将提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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