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错案

专题文章

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元:再多钱也挽回不了损失的27年青春,请

9月2日上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了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健康权赔偿[阅读全文]

被羁押9778天后,江西高院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 法院称可申请国家

被羁押9778天后,8月4日下午4时,江西省高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案公开宣判。江西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阅读全文]

青岛蒙冤检察官改判无罪获国家赔偿51万,青岛中院副院长当众道歉

高祀君曾是山东青岛市北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从2006年2月开始,他一直在委托律师打官司:一开始帮妻子打民事官[阅读全文]

河南“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当事人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16年前的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民权县周岗村发生一起中毒案件,两名孩童因“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阅读全文]

“举报红人”改判无罪,国家赔偿不是正义的终点

 这份无罪判决的司法审判思路,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有利于避免“民”、“刑”不分,公[阅读全文]

这起无罪案件, 应当成为最高法指导性案例

今天,我的又一起案件宣判无罪:李志敏、刘秀丽敲诈勒索、重婚案全案无罪。这是我今年收获的第四起无罪案件。该[阅读全文]

张志超沉冤昭雪: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案件回溯  时间重回2005年2月,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间废弃的厕所里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大概1[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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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杀人案

1月13日,山东省高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曾被认定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张志超,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如今的张志超,已过而立之年,而15年前被捕时,他还是一名 16岁的高中生。当年,这样一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为何能够将张志超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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