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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问题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


  社会理论家探讨方法问题所用的方式以及我们继续应付这一问题的 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适用于现代西方思想的、非常有限的基本解释系9 统的储备所决定的。事实上,人们可以说,所有这些解释都是两种纯粹类 型的变种:逻辑分析和因果解释。它们之中的每一种既在说明它像什么 的意义上,即描述,又在表明它为什么必须紧随别的事的意义上,即严格 意义上的解释,提供一种关于解释某物意味着什么的诠释。(无论何时, 当我不加对比限制地使用“解释”时,我是指它既包括描述,也包括严格 意义上的解释。)

  逻辑分析和因果关系获得当前的含义都不是突然的事。相反,它们 都经历一段长期和曲折的历史:它们出现于特定的时期并且都经历了各 种各样的变化。它们所呈现的选择似乎告诉我们有关精神及其发展的某 .些深层的东西。我将从它们的最简单的抽象形式开始,陈述逻辑分析和 因果关系纲要,然后,继续说明社会理论怎样利用它们,以及它在这样做 时遇到了什么障碍。

  逻辑必然性和因果解释都以必然性、顺序和客观性等属性来描述相 互关系。在每种情况下,都是如果a那么b的陈述。在两种关系中,给定 a, b必然出现,至少b更有可能出现。(或然性在这种意义上是一种稀 释了的必然性。)并且,在每种关系中,a总是以某种方式先于b,甚至在 逻辑必然性中,“如果a,那么b”能够转换成“如果b,那么a”也并不总 是真实的。最后,b是否逻辑上或因果关系上跟着a,是关于世界的一个 客观事实,或者是通过援引普遍的标准能够加以确定的一个事实,而这些 标准如此普遍以致可以引导所有的人承认它们。

  逻辑关系不同于因果关系,后者给顺序加上了持续期间,而前者仅只 表示顺序。顺序和持续期间的结合被叫做时间。一种因果关系解释总是 10 一种对时间中事件之间关系的解释,一种逻辑分析则涉及时间以外的概 念之间的联系。

  两种解释之间的另一个区别则不得不涉及它们术语的普遍性或特殊 性。逻辑关系总是形式的:它代表它聚拢在一起的、作为与内容无关的抽 象形式的普遍物。它的生气勃勃的精神就是内容与形式的区别。与它相 对照,因果解释总是作为解释特殊事件间关系的一种尝试而开始的。即 使它趋向于更高层次的概括,它的最终的合理性继续是它解释经验中特 定事件之间暂时顺序的能力。

  逻辑分析和因果关系解释之间的两个区别互为对立面。在因果关系 思想所论述的时间世界里,客体和事件具有实体内容,这意味着它们作为 单个的实体互不相同,尽管必须依靠理论来确定什么可以算作单个的实 体。在逻辑分析所论述的永恒领域中,只能遇到没有个体差别的普遍种 类、纲目或概念。有普遍性,但没有特殊性。

  逻辑分析的真正奥秘在于,以它的纯粹形式,它怎能以及以什么方式11 适用于现实世界。因果关系的矛盾则与具体因果关系判断的可能性有 关。因果关系解释要求将特定的结果归于特定的原因,然而,说明越全面 并且因此越精确,所有过去的事就越似乎对现在发生的任何事负责。因 果关系链在空间和时间的每一个方向不间断地延伸,这样,在因果认识当 中具体化的需要和全面性需要之间就有冲突⑧。

  逻辑方法和因果关系方法是社会研究中处理解释问题的两种方式的 起点。在某些方面,经典社会理论就是克服这两种思想模式局限性的一 种尝试,它的致命弱点之一在于它未能完成这一任务。

  第一类社会思想依靠的是逻辑方法,我将称之为理性主义,也许新古 典经济学最接近于例证它。理性主义战略从选择几个关于人性的一般前 提出发,这种选择不是为了描述精确,而是为了有力地说明他们使之成为 可能的结论。通过连续的逻辑演绎和概念的精确化过程,以及在许多方 面沿着有关自然和社会的某些经验假定的路子的介绍,它从这些基本原 理中引申出一串日益发展的结论。理性主义社会科学渴望成为一种陈述 的体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由精确性、坚固性和矛盾等准确的逻辑观 念支配。

  整个的思想体系,除了错综复杂却不得不加以引进的经验假设以外, 放弃了假装描述社会生活中实际发生了什么的姿态。它在假设的层面上 运动:其结论的描述真实性仅限于其前提成立的范围。通过加强或放松

  ⑧ See Bertrand Russell, A Critical Exposition of the Philosophy of Leibniz( London, Allen, 1971 ), pp. 98—99. 前提的严密性,通过使前提或多或少复杂些并因此使它们或多或少更忠 实于我们想认识的社会现实,我们就可以控制解释的简明和描述的逼真 之间的平衡⑨。

  我们越倾向于前者,我们的推论不能适用于我们真正感兴趣的任何 12世界的危险就越大;我们越倾向于后者,我们的猜想退化为一系列受到限 制和复杂的命题,以致我们只剩下大量的常识印象的危险就越高。是否 强调简明或忠于事实,将取决于我们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的特定目的。

  在对待解释问题上,与理性主义完全对立的思想传统常常以历史主 义命名。正如理性主义是启蒙运动的产物一样,与浪漫主义运动相联的 那种编史工作是历史主义的一个例证。它将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而不是逻 辑精确联系作为它主导的思想结构,它的纲领是去发现实际发生了什么 以及为什么会发生,它既是描述的过程,也是解释的过程⑩。

  历史主义者所面临的困境正好是理性主义者面对的困境的对立面, 它也是因果关系普遍困境的一种特殊形式。如果他想维持因果关系的清 晰界线,使原因和结果以一一对应的关系整齐地相对称,他必须将某些事 件从历史“无缝之网”中去掉,因为在这张网中每件事看来都和别的每件 事有关。但是,在这样做时,他有意地损害了历史的真象,而这正是他要 建立的东西。他的因果关系假设像理性主义者的演绎一样,只有在简化 扭曲并因此而失去和历史经验中细节的实际变化的联系的情况下,才能 保持完整。当探寻因果关系认识所产生的歪曲被用来作为创立一般社会 理论的工具时,它们会导致求助于天意的“决定因素”或求助于经济的、 政治的或宗教的“终极原因”。

  ⑨ See Lionel Robbins, An Essay on the Nature and Significance of Economic Science( London, Macmillan ,1948 ) , especially pp. 104—135,151 —158.

  ⑩ See Friedrich Meinecke, Die Entstehung des Historismus,ed. Carl Hinrichs, Werke,ed. Hans Herzfeld et al. ( Munich, Oldenbourg, 1959 ) ;Pietro Rossi, Lo Storicismo Tedesco Contemporaneo (Einaudi, 1956 ) ;and Carlo Antoni, Lo Storicismo( Radio Italiana, 1957 ). 假设历史主义者拒绝将复杂的历史真象当作单向因果关系祭坛上的 牺牲品,像增加其经验假设的理性主义者一样,他可能开始坚持循环因果13 论的普遍性。如同在普遍的宇宙中一样,发现社会生活中的所有事互为 原因后,他想找一种方式将这种观察体现于他对社会的看法之中。哎呀, 他的热情只能是自戕。他考虑的原因越多,他就越不能区分原因和结果 的具体联系,最后,真正因果关系观念只有在模棱两可中挣扎。

  探索适应前述两难困境的尝试,导致历史主义几乎放弃因果关系思 考本身。在寻找因果关系的代用品的狂热努力中,历史主义传统中的伟 大历史学家们求助于作为模式的有机体的隐喻和艺术品的隐喻,在此基 础上塑造对社会统一性和时代统一性的重构⑪。他们主张或假定一种历 史条件的不同要素,像有机体或艺术品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一样,相互 联系着。这样一系列有机的或审美的相互依赖关系,挫败了简单“机械 的”因果关系的责难。但它仍旧是因果关系吗,另外,如果不是,那又是什 么呢?

  这样,理性主义和历史主义最后都把社会的研究者放到了相似的困 境之中。在两种模式下,他都要么陷入看似精确但方向有误的方法,要么 采用返归现实但只能逐渐归于空泛的观点。结果,必须在或多或少武断 地孤立前提或程序和失去方法的明确性之间进行选择。

  从另一方面看,理性主义立场和历史主义立场有第二个使人不安的 共同特点。在其纯粹形式中,它们都描述必然性或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 因此,除非扩张到混乱的地步,它们都引入了某种决定论并进而歪曲或未 考虑社会生活和历史所经历的不确定性。

  一旦我们掌握了由霍布斯的理性主义和历史主义的选择所带来的问

  ⑪ 韦伯误将艺术形式仅仅当作一种阐释手段。见Max Weber, Objeklive Moglichkeil und adiiquate Verursachung in. der historischen Kausalbetrachtung in Gesammelte Aufsdtze zur Wissenschafislehre, ed. Johannes Winckelmann( Tubingen, Mohr, 1968) , p. 278 0 14题,就容易理解经典社会理论所隐含的方法论大纲了。该纲要很少以简 明和直接的方式表述过,但它澄清和归拢了伟大的社会理论家的著作中 以及近代的社会科学实践中许多否则会不清楚和不连贯的东西。

  避免落入理性主义方法和历史主义方法的陷阱的出路,在于形成一 种方法,抛弃逻辑解释模式和因果关系解释模式所共同的东西,尽管它们 有重要差别:即关心顺序和寻求必然性联系。非常需要重新定义说明某 事是什么意思,或描述和解释某事意味着什么。

  代替那些与从具体环境中抽象出来的因素联系在一起的有序性模 式,我们则需要一种描述和解释某种社会状况的不同方面在时间世界中 的联系的方式。任务再一次是把我们关于事件如何及为什么前后相继的 认识与承认一种状况中的所有因素彼此相互联系调和起来。另外,人们 需要以一种既简洁又准确的方式公正地评价这种相互联系。

  同时,我们必须尝试以避开必然性含义的方式来描述要素间的关系。 尽管,即使没有所有其他因素,某些要素也会出现,但是,我们还是需要这 样一种解释模式,它会说明某一种特定社会状况中的所有要素是如何“联 结在一起”的。这样『种相互可能性或相互补充关系的性质还有待阐明, 但我们已经能够看到方法问题直接与形而上学的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问 题相关。只要对某些事的每一个解释说明必须采用给定某些原因或前 15提、结果或推论所必须出现的论证形式,决定论问题就不难解决。

  免除线性顺序的要求和避免决定论的重要性,都还没有穷尽对社会 理论中一种满意的方法的要求。解释问题还有第三个方面,理性主义者 和历史主义者因为忠于客观性而对此保持沉默。个人相互赋予对方行为 的意义也就是给他们的行为鲜明的社会意义或人类意义,无视这种意义 就是忽略经验的一个应当给予说明的方面。

  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认识和理论家对行为的描述或解释之间的关 系,促使我们全面反对完完全全同理性主义方法和历史主义方法的对立 所直接产生的难题一样使人烦恼的谜。如果我们无视一个行为对其行为 者的意义和对其行为者所属社会的其他成员的意义,我们就冒着看不到 在我们想认识的行为中什么具有特别的社会性的危险。但是,如果我们 坚持严格固守行为者或其同代人的反思性认识,我们就会失去将真知区 别于错觉的标准或贯穿在比较中的超出不同时代和社会的自我印象的标 准。因此,必须以某种方式既考虑主观意义,又考虑客观意义⑫。

  经典社会理论统一性的来源之一就是,在许多不同的招牌下进行的 持续性努力,目的在于发现一种方法,而它会完成我上面所列举的那些任 务。这样一种发现将会突然扩大我们综合社会的能力适用的范围。在这 种背景下,根据以前的思想模式所不能满足的要求,人们可以赋予那些塑 造一种程序以便把社会的或者历史的状况作为一个整体解释的尝试以重 要意义。因此,属于解释范围内的某种环境的一切因素或方面应当以一 16 种将会说明它们彼此之间相互的、非线性的联系的方式相互连结在一起。 一一对应的必然联系的陈述将被排除。最后,有关环境内若干因素之间 的相互依赖将给予描述,以便解释被研究的人如何认识他们的环境。然 而,这种方法不应局限于参加者自己的反思性认识之中。

  追求这样一种方法是一系列虽不同但相互重叠的概念的共同基础, 它们一直控制着社会理论的方法论理论和实践。在它们当中有“辩证 法”、“理想模式”和“结构”。它们每一个都有独特的含义并与典型的知 识传统相联。当然,鉴于我眼下的目的,它们共有的属性是首要的。马克 思所发展的辩证法方法,韦伯所使用的理想模式和当代的“结构主义”都 是自封的避开理性主义和历史主义不幸窘境的出口。

  被辩证法、理想模式和结构结合在一起的因素构成了一个整体。若 不粗暴地破坏自发的和循环的相互联系,它们就不能从a先于b,b先于

  ⑫主观性和客观性困境在社会理论特定领域怎样出现的例证,见Max Gluckman, Concepts in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Tribal Law in Law in Culture and Society, ed. Laura Nader ( Chicago, Aldine, 1969 ) , pp. 349—373 ;以及 Paul Bohannan , Ethnography and Comparison in Legal Anthropology in Law in Culture and Society,pp, 401—418。

  C这样的线性发展系列中被捡选出来。

  辩证法的、理想模式的或结构整体中的各个部分构成一种统一,但不 是每一因素使所有其他因素成为必要或所有其他因素使每一因素成为必 要的那种统一。那么,它们凭借什么结合在一起呢?这个问题把我们带 到了我正提请注意的方法科目的第三个特征。整体内各部分的统一是一 种意义的统一:各部分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更一般的关于个人、社会或自 然的原则或概念。但到底什么是语义统一呢?

  有时,人们把统一性的概念赋予被观察的人。因此,例如,韦伯放置 在他的理想模式的新教伦理中的倾向和信念使得信奉这种伦理的人们所 具有的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的观点具体化了⑬。有时,构成各个部分统 一的共同概念是理论家所主张的,而不是其信仰和行为正在被研究的人 们所承认的。例如,根据某一种版本的马克思的辩证法,资本主义的意识 形态、政治和经济,以一种其真实的性质可能不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大多数 成员,包括资本家阶级本身所知晓的方式,相互联系着⑭。这些语义统一 标准的缺陷在于它们或者使得构筑一种全面的社会理论成为不可能,或 者它们牺牲了认识的社会意义及它与行为人主观性的联系。

  因此,第三种理论试图把对于意义问题的主观方法和客观方法统一 起来,并且纠正它们各自的缺陷。统一的概念被归属于被观察者“无意识 的”的普遍倾向和模式之中。因此,就像在辩证方法中那样,人们需要一 个基础以便得出跨越社会和历史阶段的判断和比较。然而,通过假定连 接整体之中各个部分的原则内在于我们正在试图理解的人们的头脑中, 我们对于意义是主观的这个观念也可以同意,但是,那只是在切断主观性

  ⑬ 但有关条件,见 Alexander von Schelting, Max Webers Wissenschaftslehre( Tubingen, Mohr, 1934), pp. 329—335 ;and Dieter Henrich, Die Einheit der Wissenschaftslehre Max Webers( Tubingen, Mohr, 1952), PP. 83-1030

  ⑭See Karl Marx, Das Kapital, ed. H. - J. Lieber and B. Kautsky ( Stuttgart, Cotta, 1962 ) , Vol.

  I, pp. 47一48.

  观念和意识之间的联系条件下才同意的。这是依赖于头脑中的无意识 “结构”这一观念的各式各样的当代社会科学所釆纳的路径。(例如,乔 姆斯基的语言学,列维一斯特劳斯的人类学,以及格式塔心理学。)⑮

  辩证方法、理想模式方法和结构方法之间的区别在人们如何认识自18 己的方式上变得非常重要。根据这种方式,人们界定关于人的理论能够 告诉我们什么以及人们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相互认识之间的关系,界定理 论解释和反思性认识之间的关系。当我们将这些方法当作对理性主义和 历史主义的冲突的一系列相似的反应加以考虑时,这些区分在很大程度 上便失去其重要性。从这个角度考虑,所有的方法都因相似的难以弥补 的缺陷而备受折磨。

  这些缺陷对于社会研究中的某些重大的未解决的方法问题负有责 任。一个难点与因果关系解释和辩证法的、理想模式的或结构的解释之 间是什么关系有关,一个更为根本的障碍则是,致力于确定逻辑解释和因 果关系的替代物的努力具有致命的不准确。

  每一种形式的社会思想都必须尽量满足如下的需要,即描述和解释 历史上前后相继的某些事件是如何发生,以及为什么发生。不过,当一个 人强调社会现象之间的非连续性的相互联系时,理解历史连续性的基础 也就不存在了。然而,要解释历史,我们似乎总是被迫返回到我们一直努 力避免的因果关系判断上来。因此,我们最后面临着两种方法,一种是因 果关系,另一种则不是,而它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确定。

  在马克思的辩证法中,这个问题作为一种模糊性而出现在那个根本 的辩证关系的观念之中。有时,这一观念用来描述一种因果关系,尽管被 冲淡成循环因果关系。但是,它常常变成一种对前述有序的整体进行非

  ⑮See Noam Chomsky, Language and Mind( New York, Harcourt, 1972) ,pp. 62—63 ;Claude Levi- Strauss , Anthropologic Structurale( Paris, Pion , 1958 ) , pp. 308—310;and Kurt Koffka, Principles of Gestalt Psychology( New York , Harcourt, 1935 ) , p. 175. 因果关系说明的方法。因此,辩证法存在于两个世界中:一个是因果论和 决定论的;另一个是结构的和反决定论的。

  一种更为公开对方法的复制出现在使用理想模式和结构方法的思想 家们的著作中,而不是运用辩证方法的论著。因此,对韦伯来说,理想模 式是一套方法体系当中的一个部分,而这套方法体系也使得因果解释有 19用武之地。对像列维一斯特劳斯这样的结构主义者来说,对历史发展的 因果判断(历时)虽然独立于结构分析(共时)但是又与之并肩而立。

  回顾一下,我们现在可以掌握基本的方法论统一性和社会理论的局 限性。社会理论寻求找到逻辑解释和因果关系解释的替代品,为了这一 目的,在解释行为的过程中,它有时加上协调行为者的立场和观察者的立 场的目的——调和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的目的。这两个目标相互联系, 因为如果求助于意义的统一是跳出逻辑和因果关系陷阱的出路,人们不 得不建立一个可以借此评价语义统一的制高点。还没有任何一种客观的 标准或主观的标准,就其自身而言,能够充分满足社会研究的上述目的。

  这样,对于经典社会理论传统来讲,主要有三个方法论局限性。第 一,还没有给非因果关系方法、非逻辑方法以精确和详细的定义。第二, 部分因为这个原因,这样的第三种说明和因果关系的关系仍不清楚。第 三,它必须表明主观性要求和客观性要求怎样在认识人类行为中都能受 到尊重。

  对于这些,还可以加上第四个方法论问题,与其说它是社会理论的一 个特殊缺陷,不如说它是贯穿整个西方理性论证传统中的一个困难。与 其他三个问题相比,它既更具体又更抽象,尽管它与它们有联系。社会研 究中这一难题的典型表现是编史工作和一种系统的社会理论的关系。像 20古代政治哲学家一样,经典社会理论家想构筑一种对社会生活的普遍认 识。但是,由于他们拥护描述性认识和一种人性的历史概念,他们希望他 们的思想能够说明具体的情况。怎么可能设计一种方法上具一般性而在 历史细节上又具有丰富性的社会理论呢?

  社会理论长期不能以满意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导致现代的社会科 学分化为两种对立的方向。一方面是几乎没有历史内容的形式研究,它 们倾向于蜕化成对认识过去和现在的经验很少能有贡献的分类方案。另 一方面是以编史工作的风格,继续经典作家研究过的广泛的问题的各个 方面的研究,但由于它们较窄的范围,这种努力经常看不到社会研究更基 本的关注所在,结果,这些人种调查和历史调查虽然可以提供大量地日益 增加的资料,但是,信息的巨大增长并不是一种过程,借此,我们可以把实 际知识总量的增加转化为对我们现有认识方法的改进,或者转化为对我 们关于社会秩序的-般观念的改进。结果,综合历史知识与系统社会理 论的壮举,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们抛弃了。

  要理解这种努力为什么经常很难奏效,必须懂得这种努力所面临的 基本形而上学障碍。要对特定事件或一组特定行为的连续性构筑哪怕是 最温和的一般思想,社会的研究者必须阐明两种联系。他必须对事件或 行为联结到一起的方式形成一种看法,并且,他必须以遵守某些一致性标 准的方式安排理论命题。人们可能会说,事件按因果律排列,而观念则根 据逻辑安排;前者属于时间的现象世界,而后者在一种意义上却不是。21 (当然,应该记住,亚里士多德逻辑可能仅仅只是许多可能的概念一致性 的形式之一。)

  每当理论家考虑给他的体系引进一条新的命题时,他必须解决它怎 样与他对事件已有的知识相适应,以及它与他理论体系中其他的主张是 怎样的逻辑关系,协调或矛盾,一致或不一致。但是,没有一条预先的理 由去相信因果关系精确性的要求能够和概念的一致性的要求相协调,而 不论后者怎样定义。对于特定历史事件正确的命题在根据学者所采用的 理论解释规则推导理论结论时,可能会得出错误的启示。因此,理论家可 能被迫在限制其理论的普遍性和牺牲其理论的准确性之间进行选择。

  自然科学在其发展的关键时期可能也会面临同样的难题,因此,人们 一直讲,适宜于描述自然的不同部分(例如原子微粒和生物遗传)的若干 种数学语言,最终可能是不相容的⑯。当然,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在社会 科学中问题要严重得多。

  一般性和准确性之间不断的冲突,是“社会科学家”和历史学家的一 个持久的、全神贯注的首要问题,其根源在于对特定事物的具体认识和对 普遍性的抽象知识之间的对立。要条理化事物在其中分别存在的现象世 界,就是从特定的现象中抽绎出一般性的推论,而它的特殊性则可以为了 某一目的而不予考虑。理论的普遍化通过碾平特殊性而不断前进。

  但是,这给社会研究提出了一个特别问题。一旦我们承认:人们关于 他们自己作为的认识,不管如何,必须成为他们对自己社会实践的特殊的 22社会认识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就不再能够自由地抛弃他们在事件、情况 或者行为人之间所做的那些划分了。

  对社会生活有可能形成一种统一的、自然的解释,它把全部历史还原 为几条规律性的说明。不过,论证我所说的社会认识的努力仍然会热情 不减地维持下去。任何对社会的这类态度都会为了自己而把已经认识到 的历史现象的特殊性看得非常重要。而且,它会不得不承认,在一个社 会、一个人或一个事件中最使我们感兴趣的特点常常就是那些使它与其 他同类现象相区别的东西。编史工作和系统理论的冲突只是知识领域中 更大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且,只要理性论证继续意味着 一种从事物的特殊性中抽象出来的思考,上述冲突就不能得到克服。

  在社会理论的著述中,解决这一冲突的最持久的尝试可能是韦伯关 于理想一类型方法的理论和实践。类型是一个用来解释一种独特历史状 况的概念系统,正如一件表现派艺术的作品提供了对一种独特现象的图 像一样。然而,类型也用来说明某些种类的行为和信念,怎样倾向于与其 他种类的行为和信仰走到一起。它因此允许提高我们对社会的一般认识

  ⑯See Eugene Wigner, ** The Unreasonable Effectiveness of Mathematics in the Natural Sciences, Communications on Pure and Applied Mathematics(I960) , vol. XDI, pp. 1 1 ―14. 水平。用同样的方式,伟大的艺术作品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世界的全部 看法。

  然而,人们仍然需要确定抽象和具体的层次,在这种层次上,组成类 型的各种因素得以被人们描述并明确它们彼此的关系。这样做的需要威 胁说要恢复模式方法似乎提供了出路的那种普遍性与特殊性、历史与系 统理论的困境。而且模式问题的解决预先假定了一种回答,这种回答也23 适用于社会理论的其他基本的方法论问题。如果类型的组成部分之间的 联系既不是逻辑关系,也不是因果关系,它是什么性质?它与因果关系解 释是什么关系?其构成部分的统一是根据观察者的信念还是根据他观察 的人的信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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