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字体: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 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林权争议调处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1982年12月31日政治局讨论通过 1983年1月2日发布 中发【1983】1号)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党组,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 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 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经中央政治局讨过论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作为草案,发给你们试行。 中央要求∶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经常 到农村了解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并及时向中央报告。

  附∶

  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1982年12月31日政治局讨论通过)

  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新局面,力争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 标,并确定发展农业是实现这 一 宏伟目标的战略重点之 一 。全党特别 是农业战线的同志,必须坚定地担负起这 一 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党的十 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 中,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现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联产 承包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形式。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 一 经营与分散 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 一 制度的进 一 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 加符合我国的实际。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 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 期停滞不前的局面,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 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农业转化。这种趋势,预示着我国农 村经济的振兴将更快到来,从而为实现党的十二大的战略目标提供更 为有利的条件。现在,方向已经明确,道路已经开通,群众正在前进。 我们面临的主要的问题是,不少同志对这 一 历史性变革缺乏充分的思 想准备,某些上层建筑的改革赶不上经济基础变化的需要。这种善如 果不改变,农民已经高涨起来的积极性就可能重新受到挫报告团,巴 经活跃起来的农村经济就可能受到窒息。党和政府的各个部门,各级 领导干部,都应力求做到∶思想更解放 一 点,改革更大胆 一 点,工作更 扎实 一 点,满腔热情地、积极主动地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生产 服务,认真执行党的十二大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靠八亿农民和 广大知识分子,为建设具有高度物质文明和高度精神文明的新农村贡 献力量,使农村社会主义事业更加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 一 )为了力争实现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任 务和国家规定的农业发展指标,各地都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条件和经 济技术条件,拟定自己的农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实现。 实现农业发展目标,必须注意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自然 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在这样的前提下,改革农业经济结构, 利用有限的耕地,实行集约经营并把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转到多种经 营的广阔天地中去;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发挥经济活力,开创商品生产 日益发达的生动局面;继续实行对农业的技术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 件,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和教育工作,使农业有 一 个比较先进的物质、技 术概括地说,就是要按照我国的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 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 一 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发展 道路。

  (二)我国农村只有走农林牧酮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济的道 路,才能保持农业生态的良好性循环和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满足工业 发展和城乡人民的需要;才能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建立 多部门的经济结构;也才能使农民生活富裕起来,改变农村面貌,建设星罗棋布的小型经济文化中心,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 近几年,根据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正确方针, 对农业结构进行了高整,效果是显著的。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吃饭始 终是第 一 位的大事。粮食是我国人民主食,又是食品工业、饮料工业 的重要原料,从全局着眼,解决粮食问题必须建立在自立更生的基础 上。因此粮食生产 一 定要抓得很紧很紧,适宜种粮的耕地要保证种 粮,实现粮食总产的稳定增长。同时要合理安排适当的耕地种植经济 作物,交示宜耕种的土地还林还牧还渔。要面向广阔的山区、丘陵、草 原和水面、海域、滩涂,有计划地开发建设,增加畜产品、水产品、林产 品、木本粮油、果品等食品和工业原料。不论哪项生产,都要着重提高 单位产量,讲求经济效益。 我国的畜牧业,特别是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潜力很大。认为粮 食不过关,畜牧业就无从发展的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只要实行科学 养畜,办好饮料工业,合理利用饮料资源,并不需要很长时间,肉、蛋、 奶等动物性食品就可能成倍增长。发展畜牧业,实行农林牧结合,反 过来又会促进农业。 长期以来把农产品远距离运到城市加工,农村光生产原料的状 况,不但造成农产品不必要的损耗浪费,而且限制了农村劳动者就业 的范围和农产品综合利用的效益,这必须逐步地有计划地加以改变。 今后新增加的农产品加工能力,都要尽可能接近原料产地。应当允许 农民对完成交售任务后剩余的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使农产品做到 多次利用,增加农民收入。但要注意统筹安排,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 购销售计划的完成。

  (三)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 任务。 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发展,绝不是偶然的。它以农户或小组为承 包单位,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克服了管理 过分集中、劳动 " 大呼隆 " 和平均主义的弊病,又继承了以往合作化的 积极成果,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 一 经营的职 能,使多年来新形成的生产力更好地发挥作用。这种分散经营和统 一 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既可适应当前手工劳动为主的状况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发展 的需要。在这种经营方式下,分户承包的家庭经营只不过是合作经济 中 一 个经营层次,是 一 种新型的家庭经济。它和过去小私有的个体经 济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应混同。因此,凡是群众要求实行这种办法的 地方,都就积极支持。当然,群众不要求实行这种办法的,也不可勉 强,应当始终允许多种责任制形式同时并存。 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键是,通过承包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 以统 一 经营为主的社队,要注意吸取分户承包的优点。例如,有些地 方在农副工各业统 一 经营的基础上,实行了 " 专业承包、包干分配 " 的 办法,效果很好。以分户经营为主的社队,要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按 照互利的原则,办好社员要求统 一 办的事情,如机耕、水利、植保、防 疫、制种、配种等,都应统筹安排,统 一 管理,分别承包,建立制度,为农 户服务。 林业、牧业、渔业,开发荒山、荒水以及其他多种经营方面,都要抓 紧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 要建立和建全承包合同制。这是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环 节,也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把国家对农产品的 收购同对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供应结合起来。 要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此外,有些地方还存在着 土地分包欠妥当,缺乏鼓励改良土壤等对土地进行加工投资的措施, 扶持困难户的办法不落实,干部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干部待遇及各业 报酬不合理等问题,要尽快妥善解决。

  (四)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 近年来随着种经营的开展和联产承包制的建立,出现了大批专业 户(重点户),包括承包专业户和自营专业户。它们 一 开始就以商品生 产者的面貌出现,讲求经济效益,充分利用零散的资金和劳力,发挥了 农村各种能手的作用,促进了生产专业发工和多样化的经济联合。 经济联合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农业的必由之路。当前,各项生产的产前产后的社会化服务,诸如供 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信息、信贷等各方面的服务,已逐渐成为广 大农业生产者的迫切需要。适应这种客观需要,合作经济也将向这些领域伸展,并不断丰富自己的形式和内容。 长期以来,由于 " 左 " 倾错误的影响,流行着 一 些错误观念∶ 一 讲合 作就只能合并全部生产资料,不允许保留 一 定范围的家庭经营; 一 讲 合作就只限于按劳分配,不许有股金分红; 一 讲合作就只限于生产合 作,而把产前产后某些环节的合作排斥在外; 一 讲合作就只限于按地 区来组织,搞所有制的逐级过渡,不允许有跨地区的、多层次的联合。 这些脱离实际的框框,现在开始被群众的实践打破了。 根据我国农村情况,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类别、不同的经济条件 下,合作经济的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按劳分配方式以及合作的内容 和形式,可以有所不同,保持各自的特点。例如∶在实行劳动联合的同 时,也可以实行资金联合,并可以在不触动单位、个人生产资料所有权 的条件下,或者在保留家庭经营方式的条件下联合;在生产合作之外, 还可以有供销、贮运、技术服务等环节上的联合;可以按地域联合,也 可以跨地域联合。不论哪种联合,只要遵守劳动者之羊自愿互利原 则,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有民主管理制度,有公共提留,积累归集体 所有,实行按劳分配,或以按劳分配为主,同时有 一 定比例的股金分 红;就都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这样,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 自然而然地毫不勉强地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经济联合,可以把 众多的分散的生产者联结起来,使之成为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 成部分。

  (五)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实行生产 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 政社合 一 的体制要有准备、有步骤地改为政社分设,准备好 一 批 改变 一 批。在政社尚未分社以前,社队要认真地担负起应负的行政职 能,保证政权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政社分设后,基层政权组织,依照宪 法建立。 人民公社原来的基本核算单位即生产队或大队,在实行联产承包 以后,有的以统 一 经营为主,有的以分户经营为主。它们仍然是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它们的管理机构还必须按照国家的计 划指导安排某些生产项目,保证完成交售任务,管理集体的土地等基 本生产资料和其他公共财产,为社员提供各种服务。为了经营好土地;这种地区性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必要的。其名称、规模和管理机构 的设置由群众民主决定。原来的公社 一 级和非基本核算单位的大队, 是取消还是作为经济联合组织保留下来,应根据具体情况,与群众商 定。公社 一 级的各种事业机构,原有的事业费照常拨付。 现有的社队企业,拥有 一 千多亿元固定财产,不但是支持农业生 产的经济力量,而且可以为农民的多种经营提供服务,应在体制改革 中认真保护,勿使削弱,更不得随意破坏、分散。社队企业也是合作经 济,必须努力办好,继续充实发展。要认真进行调整和整顿,加强民主 管理和群众监督,建立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有的企业可以试行经 理(厂长)承包责任制。经理承包责任制的基本点是∶企业的所有权和 企业积累属于集体,经理在集体授权范围和承包期限内,全权处理企 业业务;完成承包任务后,经理报酬从优,或按超额利润分成;完不任 务,或造成亏损的,经理要相应降低报酬或承担 一 定比例的亏损。在 实行这种承包制时,要防止少数人杖权垄断的现象发生。

  (六)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允许剥削制度存在。但是我们又 是 一 个发展中的国家,尤其在农村,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商品生产不 发达,允许资金、技术、劳力 一 定程度的流动和多种方式的结合,对发 展社会主义经济是有利的。因此,对农村中新出现的某些经济现象, 应当区别对待。例如,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换工,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力 不足者为维持生活所请的零工,合作经济之间请季节工或专业工、技 术工,等等,均属群众之间的劳动互助或技术协作,都应当允许。农村 个体工商户和种养业的能手,请帮手、带徒北,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城 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执行。对超过上述规定雇请较多 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急于取缔,而应因势利导,使之 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 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小型拖拉机和小型机动 船,从事生产和运输,对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是有利的, 应当允许;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在现阶段原则上也不必禁止私人购 置。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和没恶意供应的可能,规定可行的计划销售 办法。国营企事业单位不要把应该更新的汽车卖给农民。

  (七)我们现在正进入城乡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大发燕尾服的时期,为了搞活商品注流通,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要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 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调整购销政策,改革国营商业体制,放手发展合作 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实现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商业经济形 式并存。要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区封锁,广辟流通渠道。

  第 一 ,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以重要农副产品实地统购派购是 完全必要的,但品种不宜过多。今后,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农 产品,继续实行统购派购;对农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的产品(包括粮 食,不包括棉花)和非统购派购产品,应当允许多渠道经营。国营商业 要积极开展议购议销业务,参与市场调节。供销社和农村其他合作商 业组织,可以灵活购销。农民私人也可以经营。可以进城,可以出县、 出省。撤销农副产品外运由归口单位审批的规定。凡属收购任务以 外的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可以有升有降。

  第二,对某些紧俏商品实行统派购时, 一 般不要采取全额收购的 作法。凡是能够确定收购基数的,都要定出基数,几年不变,以便给生 产者留有 一 定的产品处理权。这样做才有得盱促进生产发展,避免 " 越少越统,越统越少 " 。要逐步推行购销合同制。合同 一 经签订,必 须严格信守。

  第三,发展合作商业。已有的合作商业组织,如农工商联合公司、 社队企业产品经销部、贸易货栈等,在搞活农村经济和促进城乡物资 交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 一 些问题,应当经过整顿,存利去 弊,继续发展。 基层供销合作社应恢复合作商业性质,并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 域,逐步办成供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原来的县 供销社,应当成为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经济组织。凡是没有进行供销合 作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要抓紧进行试点;已进行试点的地区,要总结 经验,逐步向面上推开。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立即着手拟定供销社体制 改革的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争取尽快地、稳妥地在全国范围内完 成这项改革。

  第四,农村个体商业和各种服务业,经营灵活、方便群众,应当适 当加以发展,并给予必要扶持。 农民个人或合伙进行长途贩运,有利于扩大农副产品销售,有利于解决产地积压、销假地缺货的矛盾,也应当允许。但要经过工商登 记,依法纳税,并限于贩运完成交售任务后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

  第五,国营商业要根据农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大力组织工业品下 乡。同时,要允许集体和个体商业向批发站进货。要有合理的批零差 价和地区差价,使经营者有利可得。

  第六,农村流通领域放宽政策以后,要注意对农民进行国家、集 体、个体利益 " 三兼顾 " 的教育,保证按质按量向国家完成交售任务,并 争取多作贡献,支援国家建设,保证市场供应。同时要切实加强市场 管理,坚决及时地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收、物 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都要按照放宽政策的各项规定,制定有关 的管理条例,以例有遵循。

  (八)要继续进行农业技术改造,建立与健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 广体系和培养农村建设人才的教育体系,,使我国农村经济在日益完善 的生产关系和不断进步的技术基础上,取得更快发展。 我国农业的技术改造应有自己的特色。 一 方面必须注意发扬传 统农业所具有的精耕细作、节能低耗、维持生态平衡等等优点;另 一 方 面,又要在农村生产和建设的各个方面吸收现代技术和先进管理方 法。要逐步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应重新研究和似定在我国不同地区 实行机械化的方案。当前应着重发展小型、多用、质优、价廉的农业机 械,因地制宜地改善水利灌溉条件,增加化肥供应,改善氨磷钾比例结 构,改良土壤,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要尽快发展取代高毒低 效的农药。各项农产品加工业、饲料工业,交通和邮电事业,贮藏和烘 干设备,小水电、风力、沼气、太阳能和薪炭林等能源开发,更带有急迫 性质,必须抓紧。要注意把从事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教育教训等方面 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 一 个合理分工、协调 一 致的工作体系,为农村建 设提供富有成效的服务。多年来各地已积累了 一 批科研成果, 一 定要 优胜 好推广工作,使之运用于生产。要组织先进地区帮助后进地区, 做好技术转移工作,使后进地区迅速提高生产水平。要继续选择 一 批 对发展生产具有决定意义的科研项目,组织攻关。比如,良种的选育、 病虫害的防治、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生物资源的综合利用、生产的合 理布局、生态平衡等方面,都要有新的突破和系统的科学技术积累。 适应农民中已经出现的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潮,各地要办好国家 和集体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通过技术承包制,建立科技示范户、技术 服务公司、生产科技联合体、科技普及协会等等,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推广科技成果,为农民提供科技服务。 必须抓紧改革农村教育。要积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 文盲,有步骤地增加农业中学和其它职业中学的比重。面向农村的高 等院和中等专业学校,要有 一 套新的招生和毕业分配办法,打开人才 通向农村的路子。要以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 农村教育必须适应而不可脱离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劳动致富,渴望人 才的要求,必须考虑而不可忽视乡村居民劳动、生活的特点。对于全 国不同地区,应有没要求和部署,以适应当地群众的财力物力状况和 学生的接受水平。有关部门应及早制定改革方案,逐步实施。 农村有着大量的能工巧匠、生产能手、知识青年和复员退伍军人, 要发挥人出人头地的特长,支持他们建立技术服务组织,允许农村的 任何经济组织招聘他们去工作,对自学成才,工作有成绩的,经过考核 鉴定可授予技术职称。国家就尽早制订有利于鼓励技术人员到农村 服务的人事制度,提高农村技术人中各方面的待遇。居住在城市的知 识分子自愿到农村和边远地区服务的,即使是短期工人各阶层应予以 鼓励。农业技术人员除工资收入外,允许他们同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 同,在增产部分中按 一 定比例分红。

  (九)加快农村建设,必须广辟资金来源。随着国家财政状况的好 转,要逐步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但有限的国家投资只能用于群众力所 不及的重大建设项目,如开发重点垦蔚蓝色、林区、兴修大型水利、电 力工程、公路干线、电讯设施和储运设施等。其它小型农田基本建设 和服务设施所需要的投资主要依靠农业本身的资金积累和劳动积累。 解决资金问题,首先要反农村经济搞活。搞活才能生财,搞活才 能聚财。同时要教育农民懂得 "一 要吃饭、二要建设 " 的道理,各种合 作经济组织,均应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公共提留和必要的劳动积累三 项制度。 农村有些基础设施,如仓库、公路、小水电等,可鼓励农民个人或 合股集资兴办,产芝行有偿使用制度,谁兴建谁得益,使资金能够回收 和周转。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应改善服务态度,在聚集资金,办理信贷, 监督资金的使用方面发挥应用的作用。信用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 的性质。 不论办什么事情,凡需动用民力的,都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切不可重复过去 一 切大办的错误做法。必须十分注意精简人员,节约 开支,杜绝浪费,减轻农民负担。

  (十)为使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落实到实 处,农、林、牧、副、渔等各业都应根据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适当集中的 原则,建立 一 批商品生产基地。这些基地,要有主产品,要有较高的商 品率,还要有相应的供销、运输、加工、储藏、技术等的服务体系和能 源、交通、邮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大中小商品生产基地,包括小城镇 的建设,应事前经过勘察、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或地 方基建计划。 生产基地的产品,应尽可能就地综合利用,调出成品或半成品。 粮食生产基地,也要利用完成调出任务后剩余的粮食,兴办食品工业 和饲料工业,发展畜牧业,以发挥 一 物多用的经济效益,减少运销 耗费。 " 国营商业、外贸、轻工各部门和供销社也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 一 步办好商品生产基地,本着互利的原则,和当地农民建立多种形式的 经济联系或联合经营。 国营农、林、牧、渔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生产基地,应实行经济责 任制,农工商综合经营,努力增加商品产量,提高商品质量,做出更大 的贡献。

  (十 一 )目前有些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水平仍然很低, 群众生活还有很多困难。必须给以高度关怀,切实加强工作,力争尽 快改变贫困面貌。 对这些地区,在各项政策,要比其他地区更加放宽;在生产上要发 挥当地资源的优势,燕有效地得财政扶持,开展多种经营,以工代赈, 改变单纯救济作法。注意改善交通条件,解决能源困难,防治地方病, 办好教育。 对牧区,应周密调查研究,完善生产、流通等各项经济政策。 (十二)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三大隐患。在 大好形势下,我们对此必须头脑清醒,采取多方面的有力措施,认真对 待。首先要坚决刹住乱砍、乱占的歪风,严格控制超计划生育。同时 加强调查研究,有步骤地解决体制、政策问题和立法问题。 要认真执行各项林业政策,发动群众造林、护林,绿化祖国,增加 植被,建设生态屏障。要适当扩大自留山,积极扶持育苗造林的专业 户,办好国营和集体林场。明确宣布,林木谁种谁有;个人所造林木有 继承权。 农民逐渐富裕以后,适当改善居住条件是好事。但要做好规划,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要教育群众从我国人口我耕地少的实际出 发,爱惜每 一 寸耕地。住房提倡紧凑、合理、适用、清洁,不能追求宽 敞。农村集镇建设,要抓紧时间,在充分地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 出全面规划,经城乡建设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计划生育事关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兴衰,不能以任何借口稍有放 松。应经过调查研究,进 一 步完善政策,调动大多数群众节制生育的 自觉性和积极性。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强迫命令。 要严格制止残害女婴甚至残害女婴母亲的行为。 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地执行政策, 杜绝不正之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县以下各级干 部都要有明确的责任制。

  (十三)党在农村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的方针, 一 手抓物 质文明, 一 手抓精神文明,使整个农村的物质生活不断改善,思想政治 不断进步,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必须指出∶农村的各项经济工作做好 了,可以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但终究不能代替思想政治工作;思 想政治工作加强了,才能保证农村各项改革的健康发展。各地应根据 中央即将发出的有关指示,发扬优良传统,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渗透 到各项改革和生产活动中去,并保证各项改革和生产建设任务的 进行。 要加强家村各种文化、卫生设施的建设。这些文化卫生设施,国 家办,集体办,更要鼓励和扶持农民自己办。 要通过制订乡规民约,开展建立文明村、文明家庭活动。整顿社 会治安,加强治安保卫和民事调解组织。反对并制止各种不良风气和 不法行为,增强乡邻团结,家庭和睦,改变村风村貌,树立社会主义亲 风尚。

  (十四)系统地培训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我们虽然前进了 一 步,但从 整体来说还处在探索之中。在这个历史大变革时期,各种过时的旧思 想、旧习惯往往阻挡人们认识新形势,接受新事物,,以致失时误事,造 成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首先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通过系统 训练,组织调查,总结工作,整党整风,帮助他们进 一 步解放思想,开阔 眼界,继续清除 " 左 " 的思想影响,破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老框框,正确 对待新生事物。同时,又要在具体决策时实事求是,力求稳妥,把原则 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凡是不懂的事就努力向群众学习,向专家学 习,向实践学习;凡属关系重大的事情,就要进行调查,经过试验;凡是 大多数群众要求办而又能够办的事,就要认真对待,努力办好。要始 终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分类指导,从当 地实际情况出发。 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各有关部门的干部,都必须 学会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本领,扩大工作领域,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自 己的工作把农民组织起来,发挥计划指导的作用。 这几年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机构,加强了系统的调查研究,为 党制订农村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在统 一 各行各业的行动方面也做了 很多工作。在机构改革时,应注意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保留必要的人 员,勿使工作受到削弱。 要关心和培养现有干部,鼓励他们积极工作,同时要不拘 一 格选 拔人才,注意从中青年中选拔有 一 定实践经验和科学知识的干部,逐 步建立 一 支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干部队伍。 加强立法工作。建议国家机关对农村各类经济及其活动,加强法 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法规。例如,关于各种合作经济、个体经济问题;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和监督问题;关于税收、信贷和保险问题;关于农村 各种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问题等等,都要及早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以 过去的有关法令、法规,要 一一 进和清理,宜留则留,宜废则废。所有立法都要以适当形式布告周知,以例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农民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不断提高,证明党 在农村的政策是正确的,广大干部是积极努力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现在,党的十二大向我们提出了更加宏伟的目标,中央深信,各级党组 织和所有干部 一 定能够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光荣任务,我国农村经济的 全面振兴 一 定会早日到来。


目录 下一篇:中共中央关于 一 九八四年 农村工作的通知

打赏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Copyright 农权法律网 www.nmq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403065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