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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


  【 条文主旨 】

  本条是关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的规定。

  【 条文理解 】

  所谓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的意思表示是向不特定的 对象作出。既然如此, 一 般而言,其生效时间自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完 成时生效。例如,行为人作出悬赏广告,其生效时间应该是其在报刊 等媒体上发布悬赏广吿之时。但社会生活相当复杂,不能 一 概而论。 法律应当回应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就特殊情况作出特殊规定。例 如,《民法典》继承编中的第1121条第1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 死亡时开始。因此,遗嘱或者遗赠自遗嘱人或者遗赠人死亡时发生效 力。据此,本条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目录 下一篇:第一百三十九条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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