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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路上崎岖坎坷,坚持总能获得正义

河南兰考县土地违法征占案

2017-02-27张佩 A- A+

  ——河南兰考县土地违法征占案

  喜传捷报

  2016年12月,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212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确认堌阳镇人民政府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占用王剑波等29位当事人承包经营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堌阳镇人民政府停止侵害,返还并恢复土地原状。对这一胜诉判决,王剑波等29个村民激动万分,对本案代理律师张天增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农权律师联盟的品牌影响力表示高度赞赏,送来锦旗一面(持法律利剑,护农民根基)。大河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对此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

  案件简介

  2013年,河南省堌阳镇范寨村王剑波等29个村民承包的基本农田被堌阳镇政府以“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名义所圈占。且未经村民同意便以每亩41700元的价格将土地补偿款打到了村民的种粮补贴卡作出补偿。项目所圈占的土地为优质良田基地,每年的小麦、玉米收成1000多斤,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但堌阳镇政府占用范寨村村民的土地后并未建设,也禁止村民进行耕种,导致土地一直荒芜。王剑波等29个村民对良田违法被占痛惜不已,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过咨询了解,最后委托由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和天津益农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农权联盟承办,由张天增律师担任主办律师。

  办案掠影

  鉴于本案涉案土地存在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占用或者被征收的可能性,张天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步便是深查真相。一方面调查项目占用方的材料以及项目占用批复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另一方面,实地走访村民和实地探查土地利用的现状。

  经调查取证发现,王建波等人所在的范寨,是经堌阳镇政府作出堌政文[2013]15号文批复,在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被增加作为拆旧复垦区。后经兰考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的规划方案变更备案。

  经过深入细致的阅卷工作,张天增律师发现,根据兰考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堌阳镇黄口村等6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的批复》,批准堌阳镇黄口村等6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变更,增加范寨等为拆旧复垦区。此次变更将原来建新区的范寨等的土地变更为黄口村土地,故建新区位于黄口村。并不在当事人的范寨村,堌阳镇人民政府以该文件占用王建波等人的承包经营地建设新区严重不符合批复内容。

  那么现在增加范寨为拆旧复垦区是否合法成为本案的一个关键问题。通过对范寨村、梁寨村村民调查显示,村民们一致表示之前从未见过所谓的“征求群众意见表”,更没有在这上面摁过手印,且自始至终都反对将其纳入试点项目范围之列。张天增律师将对走访的村民的意见书面固定做成调查报告后,初步判定将范寨村纳入试点项目并未经村民会议同意。根据《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试点项目规划方案的变更报批的资料要求应当征求预计改变试点项目规划后所涉地区村民的意见。试点项目无论是首次报批还是变更报批都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与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人员同意,有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人员同意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的会议纪要(原件)”。显然,堌阳镇人民政府未按照该程序进行,违背村民自愿原则。

  从土地的调查现状来看,承包的大部分基本农田撂荒,少部分被强行圈占的农田被用于禽类的饲养和用于赌博(“狗追兔”,即在圈占土地范围内放开一只兔子,然后让赌博的人押注,押注后放开几条狗,哪条狗追上兔子就算哪条狗赢,以此进行赌博)。根据《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土治办发[2013]16号)第五条规定:“试点项目规划方案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因故无法实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省辖市人民政府申请批准撤销,由省辖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撤销备案”。堌阳镇人民政府一直未实施该试点项目建设,明显违反该文件的规定,故应当依据豫土治办发[2013]16号文件撤销该项目。[!--empirenews.page--]

  结语

  调查取证是案件办理的一道关键工序,将违法的情况调查的一清二楚后,本案的维权就等于已经成功了一半,此案是假借土地整治项目名义对村民土地进行圈占的典型案例。现在的重点在于,选择被告提起诉讼,张天增律师认为,王剑波等人承包的范寨村土地不在批文内,无论是征收、征用还是土地综合整治的名义占用土地都是违法。虽然做出批复的是县政府,但在确定被告的问题上,是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对王剑波等人原使用的土地实施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行为,而该实施行为是对土地使用权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经过对本案件的集体审定后,张天增律师最终确定以堌阳镇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理由为:确认征占土地行政行为违法无效、要求返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2016年12月,终于不负所托,王剑波等人的诉请得到了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支持,获得了确认违法并返还承包地的胜诉判决。

 

  本案是典型的利用所谓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行非法占地之实的一例。在委托时王剑波等人也曾通过信访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取得回复不过是给非法占地披上合法外衣。经历长期的维权之路,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曲折,但长期的坚持最终获得了公正的判决,这与张天增律师多年办案经验和思路选择以及村民们对农权律师联盟的信心密不可分。

  附判决书,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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