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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道路

2017-01-17陈兴良 A- A+

   法治是当下中国的时代旋律,走向法治已经成为举世共识。法治有两个基本环节,这就是立法与司法。立法主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司法主要是解决有法必依的问题。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而立法就成为迫切之举。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基本上完成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必依的转变。但立法只是法治的前提,法治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司法活动,完成从有法不依到有法必依的转变才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因此,我认为,法治的进程应当是从以立法为中心到以司法为中心。对于司法,应当予以足够的关注。我国的法学研究,以往总是以立法为中心展开的,所谓注释法学就是对法条的诠释,由此构成法的理论。对于法条,当然需要进行规范的研究,但法条的使命是在司法中实现的,因此我们更需要关注法的使用活动。可以说,无论是在法治层面上还是在法理层面上,都存在一个从以立法为中心到以司法为中心的转变。在这种背景下,人民法院出版社策划出版了《中国司法评论》这一连续出版物,我是颇感欣慰的。读完《中国司法评论》第一卷,感到所载论文当中提到了一些基本的司法理念与司法目标,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法治化。例如,肖扬院长论述了当代司法制度的十大特征,这就是司法的民主性、职业性、统一性、中立性、独立性、公开性、慎重性、权威性、成本性和效率性。司法的这十大特征,揭示了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对比之下,中国当前的司法制度还存在一定差距。只有认识到这种差距,才有改革的动力。只有通过司法改革,才能缩短这种差距。从肖扬院长对司法制度特征的科学认识,就似乎看到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希望。《中国司法评论》第一卷以司法改革与司法审判为主题,展现了中国当代对司法改革与司法审判的前沿性、前瞻性的研究成果,也向世界打开了一扇了解与认识中国司法制度的学术窗口,其意义之重大毋庸赘言。作为一名关注中国司法进程的学者,我由衷地祝贺《中国司法评论》丛书的出版,并期望在《中国司法评论》上看到更多切中中国司法改革之时弊的力作,以推进中国司法改革,并提升中国司法研究的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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