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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建筑所有的自由的法盲

2017-02-04龙卫球 A- A+

  城里许多人把建筑比作森林,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在建筑之中和在森林中感觉差不多。当然也有人很不同意这种意见,说此森林非彼森林,因为道理很简单,一个是木质带水的,这个是自由的,一个是钢筋水泥的,那个等于牢笼,所以异类不比嘛!

  我一生之中最敬佩的,就是那些好持异议的人,天地良心,因为我以为他们通常很有想象力。尽管,异类不比之异类,似乎不应该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这个且不管它。因为我们首先应该鼓励人类活在想象的心灵,要不,忙忙碌碌的人生,熙熙攘攘的人群,怎么能够活得自在呢!窃以为,自在就是自以为自己还在,或者说自以为自己还在森林里!据说人是从林子里出来的,这一点和鸟不同。

  我原是乡下人,通过读书识字进了城,第一件爱钻研的东西便是城市建筑物。一方面的原因,是我见少多怪,老天,城市的建筑可是千奇百怪。为了观察这些怪物,读研究生的时候,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绕着北京城不知骑了多少圈。在城外看北京城里的建筑,简直就是骑马观海市蜃楼。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我心底的一个谜,现在说出来也无妨。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毛邓曰:“实事求是。”那就是,为什么城市里的建筑都是有所有权的,而建造在农村的农民的所谓建筑物却没有所有权?你们可以翻开我们国家今天的法律看看。根据今日中国之法律(哪一条我倒也找不到),农民不管建点什么,最后只能拿到一张宅基地使用权证,而绝对不能想得到什么建筑物所有权证。

  到此,你们就清楚了,我今天要感慨的竟是,不喜欢把建筑比作森林的,那些异议者,他们是法盲啊!学习法律的人都知道,所有权跟自由差不多一个意思,有了建筑物所有权,那么就等于有了自由,至少有了身体上的安身自由。如此而言,建筑物不就等于森林么?在森林里是自由,在建筑物的所有权里那也是自由啊!这些爱钻牛角尖的城里人,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是吧?

  我有点纳闷的是,既然我们的法律给了城里人建筑所有的自由(当然也有点限制,我翻看过有关方面的法律,比如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问题等等),为什么却要给农民建筑不所有的不自由呢?想了很久,想到累了还是很困惑。这不,就上网讨答案来了。在网上检索了很多,掉了三十多根头发,十分遗憾地发现,探讨三农问题的专家甚多,但都似乎不愿意解答这个问题,或者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令我很不满意。

  那我就自己想象一下吧。首先,我善意地相信,这种法律安排绝对不是说农民不配享有建筑所有权;其次,我大胆地猜想,可能是我们的法律认为,农民不需要享有建筑物。因为,书本上写着,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根据这样明白的文字表达,我们的法律制订者便可能毫不怀疑地以为,农民嘛,有天有地就行了,还要顶在中间的那个建筑干什么?

  还有第三种情况。或许,我们的法律制订者和法律专家其实是讲究实地考察的,他们浩浩荡荡到了农村考察,结果发现除了湖光山色,风景宜人之外,其他啥也没有看到。那些土围子式的农村建筑,从他们的景色眯眯的眼中“漏”掉了。说实话,我很能够理解这种考察结论。农村的建筑,的确大都十分简陋,在这种意义上,如果有人说在农村基本上见不到“建筑”,这也似乎不奇怪。

  只是,随便说一句,最近我偶尔翻阅了一些正儿八经的媒体,频频看到“建设新农村”之类的大标题,具体内容不及细看,但本能地就想,要是农村建筑没所有权,那怎么建呢?为谁而建呢?那么,建设新农村的第一项,应该就是承认农民的建筑所有权吧。罗马先贤有言,法律也应该是一种鼓励的艺术。所以,要是承认农民建筑所有,那便是承认农民有建设新农村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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