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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阅读什么?

2017-01-19刘星 A- A+

   《律师文摘》2005年第4期卷首语

  《律师文摘》有自己的定位,在文摘上有自己的目标策略,颇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可谓成功。读起《文摘》,自然容易产生一个问题:律师(当然包括其他读者)在职业工作之余应当阅读什么?

  不用明说,律师总有“前进方向”,这就是做好与业务、生计或说过活相关的本职工作,将该拿下的律师费用一网打尽,将该表现得洒脱的职业法律人风采大力张扬,将该充满浪漫情调、他人羡煞的中产阶级(推而求其次可能是小资)生活彻底释放。如此,读书或者读些文章,似乎就要围绕这些来转。老实人是不会否认这些的。

  然而,《律师文摘》似乎没有多少这方面的意思,它有些文气、书气、学气,还有“天下为己任”的鼓动心情,似乎在说,“中国法治建设是当真的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人的宏伟事业”。由此来讲,读些什么,就不仅仅是围绕上面提到的“这些”来转了。

  为什么?

  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说,律师行当不过是一种职业,在生存意义上,其当然首先是通过社会化的“契约交易”来实现自己的俗世目标——提供法律服务,收取财银回报。但是,律师行当也有自己的“宏大”的“份内之责”。在法律职业这一共同体中,依据现代法治观念,律师是不能缺席的,其重要角色的意义之一就是从“法律矩阵”中的特殊一面出发,拨动法律矩阵的演变,来使法律制度的结构实现某种适度的平衡调整,比如展开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还有非讼业务等,为卷入法律实践的某些人“谋福利”,或者说得更为与时俱进些、准确些,“谋权利”,以避免法律实践陷入单向度的惯性发展(比如因为国家习惯于立法,接着仅仅是国家一方习惯于运用公权力对待公民)。在实现这种角色意义的时候,律师就不仅仅是俗世的,其还具有了“公义”的一面,也即实现社会正义。

  实现社会正义不仅是“行动”的,而且是“思想”的,更重要的是后者,毕竟,“思想”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是首要的发动因素。没有人会否认社会现实条件是基本前提,但是,“思想”一旦带起“行动”,是可以改变社会现实条件的。“思想”的意义有时是首要的。于是,读些什么,尤其是读些文气、书气、学气,当然还有“正气”,且与社会正义和法律思考相关的文本,就是应当时常挂在嘴边的律师日常阅读甚至工作之余阅读的一个内容。

  《律师文摘》已在实践这一点。

  当然,如此一讲,似乎收取律师费用、张扬业务风采、释放“中产阶级”,和实现社会正义有些隔阂,似乎读些关于前面的东西,和读些关于后面的东西也有些隔阂。是不是这样?

  不一定。

  做大事,比如实现社会正义,是需要物质基础的。用简单的话讲,为了实现律师的“公义”一面,律师本身就应首先具备一定的财力条件,还有职业形象。这就如同做慈善事业,仅有热心是不够的,而且在没有财力条件的时候也没有可能去做,重要的是先要准备用以开展慈善事业的捐资,还有“绅士风度”。在这个意义上,律师如果真要做好大事,推进社会正义,有时也就需要首先“富裕自身”,起码是“温饱自身”,再有就是树立一个“拿得出手”的样子,然后投身法治事业,毕竟,法治事业是个既需要物质财力推动也需要人力形象打造(比如穿像样的律师服、法官服)的事业。所以,律师读些关于“业内自我”的东西,和读些关于“江山社禝”的东西,并不对立,有时甚至可能恰巧相辅相成。

  顺此来看,《律师文摘》现在的实践必须赞扬,然而加些另外方面的诸如前面提到的“律师费用”、“业务风采”、“中产阶级”等,也是可以褒议的。潇洒的法治建设可能要比寒酸的法治建设更为有趣、更为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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