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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真谛是实践-沈四宝教授作品集(法学学术)前言

2017-02-06沈四宝 A- A+

   在北大法律系上研究生时,我的导师是芮沐教授。他对我的教育和帮助是巨大的,可以这么说,没有芮教授在80年代初给予我的决定性的帮助,就很难想象我能有今天这种抓住机会的能力。芮教授的很多学术思想,包括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开创性思路,给了我极大的启迪;但对我影响最深刻的,可以说是渗透到我血液中的观念,则是他所具有的这一深刻思想“法学是一门行为科学、实践科学。”这是真理!它引导着我身体力行了几十年,因此我把这本书定名为“法律的真谛在于实践”。我想以此种方式向自己的导师表示感谢,同时也是对自己多年的法学教学、法学教学行政、社会法律服务以及商事法律实践的经验总结,与诸位同行切磋。

  应该说,我的法学基础和法律意识主要是在北大法律系培养起来的,我于1965年考入北大法律系,一直到1983年才离开北大来到对外经贸大学,除去1981年去美国的一年多时间,。在北大整整16个年头!在这16年的学习、教学生活中,我受益匪浅;但为我提供实践平台的,则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是一所观念开放、生机勃勃的大学,我在这里已整整工作了25个年头。我的前任冯大同教授也毕业于北大法律系,他与我在北大的另一位恩师魏振瀛教授是同班同学,可以说是他们手把手地培养了我,更以他们自己的模范行为为我树立了为人处事的榜样,让我有决心和力量去应对人生的各种挑战!冯教授英年早逝,这也给我压上了很重的担子,当时我就下定决心,要克服困难,团结同事,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办出特色,走到前列!我1994年接过冯教授国际经济法系系主任职务时,已经48岁,已近“知天命”的年龄了。从那时起,尤其是从1996年组建法学院并担任法学院院长以来,作为一个有心人,我把许多场合的讲话收集起来。

  尤其是我在有些特殊场合的讲演保存了下来,它们都是我真实的思想和情感的表露,也正是因为表露了自己的真实情感,总是免不了会带有某些片面性。鉴于这些讲话都是在特定场合、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有感而发的评论和见解,请读者不要把这些在具体场合下的发言绝对化,当成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结论。但我想基于我几十年学习、教学、从事教学行政乃至生活的经验,这些小文仍能给年轻的学子们带来某些启发。

  在前言中,除了要提到我的恩师芮沐教授、魏振瀛教授以及冯大同教授外,还要提到为这本书的完成而付出了辛勤劳动的学生们,包括张丽霞、钱锋、王继军、翁国民、周林彬等,特别要提到的是硕士研究生马艳艳同学,她为本书的最终出版花费了不少宝贵的时间。

  总之一句话,我能为法学教学出点力,上靠我的老师们对我的培养,下靠学生们的鼎力相助。没有他们,或者说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可能有这本书的出版。

  最后,向我一直引以为豪的已年过百岁的导师芮沐教授、向我的学生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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