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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陈老,念北大

2017-01-19夏勇 A- A+

   前天一大早,刘隆亨先生就让赵博士打电话给我,说陈守一老师的纪念文集出了清样,其中给我留空已经好久了,希望能够用这最后的机会补上,还说,这也是师母的意思。真令我感到惶恐、惭愧。记得刘先生曾是陈先生的座上客,刘先生写了一本关于金融法的书,还请陈先生作过序。师母(胡冰)是汉川人,我的老乡,当年跟新四军出来的热血青年。师母做的红枣粥和她浓烈的家乡话一样令我印象深刻。我决意坐下来写点什么,以纪念陈守一先生,同时,也追念我在北大的那一段生活。

  去北大念书的时候,我不过二十多岁,但已经可以算作老学生了。此前,由于上大学比较早一些,已在外地念过硕士,还做过好几年的助教、讲师。在我的心目里,北大和蔡元培、胡适、陈独秀、梁漱溟等前辈的事迹连在一起,地位很是崇高。初到北大,听说有个不成文的“宪法习惯”:凡本科不在北大上者,便算不得真正的“北大人”。从此习惯,我不仅在北京算外省人,在北大也要带个外字号了。这个“习惯”有一个益处,那就是激发“北大人”或准“北大人”们自我约束,从善如流。本科在北大念的同学,可能会自觉地按照人们心目里的“北大人”标准来要求自己,至少可以约束自己少做坏事或坚决不做坏事。像我这样后来才上北大的人,则更要自觉地见贤思齐,踮起脚来做一回长个子了。或许由于这样的心态,或许由于大动之后必有大静,我多少收敛了几分在外地教书时的神气,决意老老实实、安安静静地做一回北大的学生。

  我入学时,陈老已八十三岁,是国内屈指可数的几位能够带法学博士生的导师。沈宗灵先生、刘升平先生只是协助他带博士生。那时的情形,远非今比,博士生导师可以像博士生一样成批量地生产。入学后不久,系主任赵震江教授通知我说,系里让我给陈先生“当秘书”。此前也有学生或青年教师做过这份差事。之所以有这样的安排,大概是因为陈老在法律学系做了几十年的系主任,又是行政级别比较高的老干部吧。这份差事,不过是每周去一次陈家,把系里报箱里收到的信件等送过去,并按陈老的意思处理一下。起初我乐于接受,只是觉得可以把办差和访师合为一体,“省得多跑一趟,”后来,才晓得这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

  陈老的寓所是燕春园的一幢两层小楼。楼前的院子宽大,几棵松柏,几簇玫瑰、蔷薇、菊花等常见花草,还有几圃菜地。邻近的一所更好看些的独门小院,是美学家朱光潜先生的。这大概是解放初期北大一级教授们的待遇。我至今没有弄明白,陈老住的房子算老干部的待遇,还是算一级教授的待遇。陈老退下来好些年了,门庭清寂,身体又不大好,信函往来是他与外界联系的主要方式。老人家每天花一、二个小时看文件、读报,偶尔打打台球,基本上不动笔写什么。最初几个月还听师母说他“鬼鬼祟祟地不知在写什么”,后来住了一回医院,就再也没有听说过这类事。通常,我每周三下午两点半准时到陈家。记得有一天下大雪,去晚了,师母开门时笑着说了句“陈老一直坐在那里等你呢”,我也就再不敢迟到了。每次在陈家大约呆两个小时,临走时,偶尔还能喝上一碗红枣粥或莲子银耳汤类的补羹。那个时候,校园内外不像现在到处有可供食饮的小店,加上囊中无比羞涩,所以,这样的牙祭腹惠,就像在四川念书时去老师家里喝酒那样,真还令我念念不忘。

  聊天似乎是陈老生活里的一大享受,后来也成了我的一大享受。话题最初是关于处理信件的,后来便海阔天空,无所不谈了。谈得最多的,或者说,我印象最深的,一是民国时期的人与事,如二十年代共产党成立后的社会情况;地下活动;白色恐怖;学生运动;省法院等等。二是陈老自己的经历,如朝阳大学;中央政治大学;华北军政大学;废除旧法统;与董必武、谢觉哉、王明、钱端升等人物的交往;北大法律学系的组建;“文革”时期北大的“黑帮大院”;改革开放后法学的恢复和发展;第一部脱离“国家与法理论”体系的“法学基础理论”教科书的问世等等。三是北大的人和事,其中谈得较多的是“反右”和“文革”期间的人和事。陈老似乎对自己在“文革”期间的遭遇较为淡然,但对于自己在“反右”期间没有保护好像沈宗灵先生那样的年轻学者表示出了遗憾或自责。对“文革”人物,陈老有自己的评价,例如对聂元梓,陈老说她其实是个好人,只是不小心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去了。四是人生、学问乃至男女。他认为,读书、做学问要“善忘”,就是说,不要老是扭住什么不放。我想,这应该说是一种境界,与佛家讲的“去执”异曲同工。陈老似乎对自己三十年代回到江苏老家在亲戚的书房里专心读书的那一段经历,津津乐道。他读过的书不少,我们谈论的书,从《资本论》、《战争与和平》到《金瓶梅词话》、《野叟曝言》,五花八门,唯独偏偏不谈法学书籍,更不谈法学的具体问题。起初聊天的时候,我还拿个小本本记点什么,后来觉得天马行空、云山雾罩,就索性不记了。这或许是受了“善忘”的影响吧。

  现在回想起来,我从陈老那里学到的不是法律学问,而是一种境界和经验。一个似乎壮志凌云的青年,在这样一位饱经风霜、清淡平和的老人面前,会不知不觉地收敛许多,岑静许多。他不教你什么,也不提醒你什么;不要求你什么,也不纠正你什么。遇到天大的麻烦,只几句话,就让你从容地对付过去。陈老没有为我改过文章,帮我修改论文的主要是沈宗灵先生。我的论文答辩,陈老也只是作为导师挂名,并没有实际参加。但是,我永远感激他。

  在1999年修订出版的《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一书的后记里,我写过这样一段话:

  本书再版之际,我尤其怀念我在北大读博士时的导师陈守一教授。1995年,当我旅居大洋彼岸时,先生溘然仙逝,享年九十。未能在最后的日子里见上一面,给我留下一个终身的遗憾。我永远忘不了那时每周三下午在知春园里先生与我之间的“无所不谈例会”(先生语),还有先生寓所的前院里那春雨洗过的翠柏和在漫天大雪里守望的竹篱笆。它们让我想起先生为人为学的品格。不久前读季羡林先生的《牛棚杂忆》,方知陈先生,这位在20年代便参加共产党的“老革命”,还有一段在“劳改大院”里因请假回家而被迫走到每个房门前举着牌子高声责骂自己的荒唐而辛酸的小故事。这段故事让我对自己的这部关于人权的作品又有了一种新的理解。1

  与导师的交往方式,似乎在冥冥中界定了我在北大的生活方式。它的核心是自由与平静。翻检有助于回忆北大生活的资料,我找到了六年前百年校庆时一位叫李伤的学生记者写的采访。其中有些话,我现在已经讲不出口了。只得不避偷懒之嫌,节录于此:

  夏教授离开燕园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因而那段记忆依然十分清晰。我们的谈话自然从燕园的生活开始。夏教授说:“在我眼里,北大是一个很自由的地方,她给每个人都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读博士时,我也参加诗社,还时常练气功,但回想起来,最难忘的反而是一份平静。那时候,我的生活是相当单调的,除了图书馆和宿舍,我常去的地方就是后湖,在那里散步,思考。相对于未名湖的人工景致,我似乎更偏爱后湖的自然。秋天的她尤其美丽,那些凋谢的荷花与湖边的枯叶使人坚信,寒冬过后,一个更加晴朗的春天一定会到来。三年的时间,我完成了《人权概念起源》一书,很多老师和朋友都惊诧我竟然查阅了那么多的资料。其实,正是这份平静契合了我的心路历程,才促成了它的诞生,而这种平静的心态也深深影响了我日后的研究和生活。”2

  的确,和现在的学生相比,那个时候,我没有应接不暇的研讨会非要参加,没有形形色色的课题非要分担,没有导师的写作任务非要完成,没有必修的专业课非要恭听,也没有什么学分非要计较,更没有人非要与我“合作”。在听课方面,除了英语课,我只旁听过两次沈宗灵先生的比较法课,一次张国华先生的法律思想史课,两次季羡林先生的演讲。这个数量好象和我在西南念硕士时听专业课的数量差不多。我一向不相信所谓授课,以为教学的最好方式莫过于与学生交谈,给学生改文章。在“公干”方面,除了每周去一次陈家,就是应刘升平先生邀请在化学楼的大教室讲过两次课(研究生罗马法专题和人权专题),再就是加入《中外法学》编辑部这个温暖和谐的集体,但这些都只发生在最后一年,而且自由自在,并无负担之感。

  同样令人惬意的,还有二十九楼的宿舍生活。我住在二层靠西的北房,窗外隔一条路是燕南园。有一年夏天大雨滂沱时还填过一首词,叫“燕南园雨望”,现在一时找不着了。宿舍是寝食所,也是读写斋。第一篇关于人权的论文《人权与马克思-为人权申辩》,就是在这里写就的。记得当时用复写纸抄了三份,一份作为书面考试作业交给系里,一份投给《法学研究》(主编李步云先生来信约见了一次,未采用),一份留给我自己。宿舍生活的另一主题是畅谈与论辩。还记得,我房间的左邻右舍,一是分别跟雷洁琼先生、费孝通先生学社会学的刘迁、时宪民,一是分别跟汤一介、朱伯锟先生学中国古代哲学的王平、王博,还有一位是沉迷于西方经济学数字图表几乎不可自拔的毕吉耀。我们的几个房间由一扇廊门与外面隔开,成了一方天地。当时,博士制度恢复未久,这几位老兄可谓稀罕物。他们年龄或老或少,学问或中或西,或儒或道,但都才华横溢,为人诚实,富于社会责任感。相互间的砥砺与友情,令我至今难以忘怀。

  令我难以忘怀的,还有在校园外交友求学的“自行车之旅”。例如,到清华园西南楼拜访郭道晖先生,到海淀区政府附近的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拜访邓正来先生,到万寿寺的一间在当时很有些豪华的公寓拜访梁治平先生,到法大的《比较法研究》编辑部和筒子楼里拜访高鸿钧、贺卫方先生,到中央党校大白楼拜访一位当时热衷于编纂世界人权约法的朋友,到天安门附近的一间简易平房拜访一位如今做了大法官的朋友,到西八间房借住期间拜访徐国栋、陈端洪等先生,还有,拜访《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像张志铭、蓝永蔚、孟宪范先生那样的优秀编者。也是“自行车之旅”,我到法学所参加首次人权理论研讨会时通过韩延龙、刘海年先生结识了王家福先生,在四处送取博士论文评阅书时得到江平、许崇德、吕世仑等先生的一些出乎意料的鼓励。现在回想起来,真令我感慨。每位个体的人不同,谋道、闻道的方式方法自然不同,跌跌撞撞的程度也会不同。虽然先后有几辆自行车被那些需要自行车的人拿走了,但校园外的种种“学交”,让我感受的友情和教益却是无价的。

  按我的理解,北大的优良传统是宽容逍遥的自由精神,是兼收并蓄的恢宏气度。如今,看到一些老老师们和少老师们都被按照某把尺子划成三六九等,围着讲课的车轮转,看到许多学生苦于且疲于应付老师、应付学校、应付市场、应付社会,尤其是看到某些改革方案弄得人心惶惶,我不免有些担忧。我还担心,前面提到的“宪法习惯”,如今在北大是否已经废除了或失效了。尽管就北大精神论,最有资格说“我们北大”的,恐怕只有蔡元培、梁漱溟等前辈,而他们恰恰不是在北大上学的,有的连大学也不曾上过,但是,我仍然认为,倘若现在的北大人还喜欢说“我们北大”这样的话,还敢说“我们北大”这样的话,就表明他们还有北大人的自我意识,还有北大的气派。倘若有一天无人敢说、无人愿说“我们北大”,“北大人”就死亡了,北大就死亡了。至于只把在北大念本科的人算作“北大人”的“宪法习惯”,其实也有“我们北大”的强烈意识作支撑,我宁愿把它理解为北大本科生的一种初恋情结。在有限的人生旅程里,初恋情结的确奇特而执着。比如,至今,在内心深处,我仍然把那水乡小镇里的一位叫郑萍的小学启蒙老师作为我第一位老师(那时的她不过十七、八岁,一位道士的女儿),仍然把西南政法学院作为我的第一母校。

  北大精神要通过学习才能具备,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发扬光大。北大精神绝非自大与轻狂。北大人有骨头,有个性,但是,他们更善于学习,更善于反省,更可能在权位、财富和良知这三者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选择良知。可以说,北大精神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是中华民族优良品德的一种表现。从胡适、陈独秀、李大钊等人代表的“五四”精神、革命精神,到冯友兰《三松堂自序》、季羡林《牛棚杂忆》等自述文字里流露的清虚与反思,还有陈老的“善忘”,都不失为北大精神的一种注脚。在此意义上,北大精神并非只有北大才具备,也非只要是“北大人”就必然具备。关于北大精神,六年前,那位学生记者是这样记录我的看法和他的感受的:

  对于一个年近而立才进入北大读书的人而言,目光里自然少了一份挚热,但却多了一份理性,至少不会像十七、八岁的少年一样被北大神圣的光环所淹没。夏教授说:“北大精神是中国文化传统的凝结,它是不能用一两个词汇来概括的。每个人对北大的看法都会不同,但是不要认为进了北大就自然而然的有了北大精神,就成了精英。如果说市场中存在店大欺客的现象,在大学有时却会校大自欺。我也曾走过不少大学,北大学生的智力水平是无庸置疑的,但谈到勤奋却不是最好的。在哈佛,即使到了凌晨三四点钟仍有学生在通宵教室读书,但在我们这里却很难看到这种情况。……”夏教授的话令我有些汗颜,而对于那些和我一样还在沾沾自喜的北大人来说,也有着同样的作用吧。”3

  看来,这位学生记者是个诚实的人,不乏一日三省的君子之风,不知他如今在何处“发展”。不过,现在读起这段文字,“有些汗颜”的,倒是我自己了。因为近些年来,我用心读书的时间实在是越来越少,还有什么资格去批评别人不读书呢?

  追忆老师,让我心清神怡。怀念北大,让我如沐春风。这便是老师。这便是北大。

  (甲申年初春于沙滩北街15号)

  *收到朱苏力院长的邀请函,得知5月2日将举行北大法学院百年院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北大法学院的历史可以从1904年京师大学堂设立法律学门时算起。躬逢其盛,特将这篇短文找出来,略作修改后交给院庆办公室,聊表学子的祝贺与祝福。--作者于2004年4月26日。

  **夏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所长。

  1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2页。原文里的年份有误,特此更正。

  2李伤:《我们的责任-与夏勇教授一席谈》,载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办《北大法律人》,百年校庆增刊,1998年,总第6期,第5版。

  3李伤:《我们的责任-与夏勇教授一席谈》,载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办《北大法律人》,百年校庆增刊,1998年,总第6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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