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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拆迁中的一些疑问

2018-08-29 A- A+

  自建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人们常说的自建房,一般指农村自建房,现实中,自建房通常被挂上“违法建筑”的帽子,因此不予补偿,给被拆迁人造成一定损失。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自建房都是违法建筑,需要根据建设时间、审批手续、适用法律等综合判断。今天北京英淇拆迁律师为大家解答关于自建房拆迁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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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自建房是不是违法建筑如何认定?

  在拆迁活动中如果发生自建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或是违法建设的情况,首先要先确定房屋的建设时间,我国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规制,一旦自建行为发生在《城市规划法》生效之前,则因“新法不溯及既往”的通用原则而不得依据《城市规划法》确认未获得规划许可的自建房为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

  违法建筑也不是凭拆迁方一句话而认定的,违章建筑只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加以认定。《城乡规划法》实施后的违法建设也仅能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对于自建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城管大队等均不得擅自认定。同样地,对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处理权仅仅归属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问:如果自建房影响规划是不是只能拆除呢?

  自建房屋虽然影响规划,但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况下,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被拆迁人在接受处罚后采取了有关改正措施的,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认定该房屋系合法建筑,被拆迁人凭规划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申请房屋产权登记,该房屋可以按照合法建筑给予拆迁补偿。在自建房严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该违章建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主体,如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城管大队均不得擅自为拆除行为。

  问:自建房在拆迁中常见逼拆方式有哪些?

  施压——自建房往往会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被拆除,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拆迁户对法律知之甚少,就很有可能会上当受骗被逼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有些拆迁人经常打着政府的旗号,以权谋私,做出有损政府公信力的行为,甚至会联合政府官员相互勾结,利用官员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逼迫被拆迁人拆迁。

  偷拆——还有可能在拆迁人不在家中夜深人静的时候,乘其不备,拆毁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人用偷袭的办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偷拆后,拆迁方不可能承认有这么回事,这就会导致被拆迁人没有办法,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证据很难保留,通过直接起诉的途径取得合法利益会很难,因为法院很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予立案。如发生偷拆应及时保全证据,并报警。

  强拆——面对强拆切不可以暴制暴,强拆发生了,可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拍摄的内容则应尽可能的清晰、全面、完整,并且及时报警。维权方法除了复议或行政诉讼外,还包括“申请违法查处、举报”等等手段。

  断水断电——拆迁部门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经常会使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先判断是供水供电公司的问题还是拆迁的问题。如果是拆迁方问题造成断水断电的,应该报警寻求警方帮助。保留好录音证据,以便进一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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