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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时,《合同法》中的规定,你了解多少?

2019-11-15 A- A+

       有关租房合同法有什么规定?

       一、是否只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出租房屋?如果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出租,那么承租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沒有权利处分他人的财产,经过权利人追认或是沒有处分权的人签合同之后又获得处分权的,这一合同有效。”因此,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实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协议无效,仅仅是效力待定罢了。《合同法》还规定,由于第三人主张权利,造成承租方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方可以要求不交或者少交租金。”这样就可以看到,出租方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可出租:
       1、未依规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单位依规判决、裁定被查封或是以其他方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产权房屋未获得共有人允许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允许的;
       8、不符公安机关、环保、卫生等主管机构相关规定的;
       9、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定严禁出租的其他情况。
       三、能不能租赁住宅房用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释:“住改商”给大家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可是也产生了一些噪音、味道等污染问题。《物权法》对于沒有禁止“住改商”,只是把选择的权利给与了有利害关系的小区业主。根据规定小区业主把住房改为经营性的,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小区业主允许。但是,如何去明确是否具备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全体小区业主的范围将如何确定,怎么才算作小区业主同意等这些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沒有进行规定。在日常生活中,这就非常容易出现一系列的矛盾。希望之后的法律条文可以对此进行明确。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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